一、秦始皇实行郡县制,但削弱地方,有好处但肯定也有后患。不论是分封还是郡县制,王琯和李斯两人的建议都有问题,只看到问题的一面:
1、分封给儿子们去管理庞大的国家,因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忠诚度在国家初期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但几代人后,血缘关系淡薄了,又会出现周朝的诸侯割据。对于从分封制中得到好处而崛起建立大一统国家的秦,是最清楚分封制的弊端,诸侯国权利会日益扩大,皇帝的政令,军令都无法调遣他们,封地成了诸侯们的私国。
2、秦国是用商鞅的军功封爵制度打造了七国中最具战斗力的军队,用严厉的法律保证制度的执行,秦国人都成为战争机器的一个零件,从而在战争中能扩大疆域,得到更多财富来弥补各项开支。如果改用分封制,就要废除执行了138年的军爵制度。是否也要将土地从实行138年的农民私有制恢复成奴隶主贵族时期的共有制?这些改变都会引起秦帝国中心的动荡和立国根本,所以分封制是不可能被采纳的。
3、分封制的建议如果不可靠,那采用分封制的周朝却立国790年,不算春秋战国时期有名无实的东周,西周也有275年。而秦朝采用削弱地方势力的郡县制,才立国15年,二世而终。
4、郡县制体系是中央集权的体现,让皇帝的意志能通达帝国的各个角落,但也有对应的问题该先考虑到。首先,要求地方官员对皇帝绝对忠诚;其次,地方官应该有军权吗?若有,权力该有多大?是能保一方安宁,还是可以平叛暴乱的力量?如果权力大,该怎么保证对皇帝的忠诚?再其次,六国虽灭,但其贵族和官员该如何安排不会引起反弹?六国的民心该怎么收用?
二、采用郡县制后措施:
1、秦始皇以削弱地方的政策来推行郡县制,是担心地方势力太大不好管理,可以实行军政分离管理地方。驻扎军队保护地方,威慑六国遗民,军队长官只听命皇帝;地方官员鼓励农业生产,兴水利,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执行秦国多产多织的奖励政策。
2、将六国中的强国齐、赵、楚的皇族和贵族迁移到首都附近居住以便看管。其他三国互换区域而居。六国的官员择贤良委任官职。
3、让无地的平民分迁走的皇族和贵族田地,政府给农具和种子,但要承担三年当地的劳役充做购田费用(劳役不能重到伤民)。
4、商人贩卖利于农业生产的货物收税很少,对于奢侈品收高税。
5、对全国农民实行低租3年,减少对外战争,让老百姓缓口气。
三、对于秦国的严酷峻法在这就不说了,因为秦国以法家为主要治国理念138年,虽然对其余六国百姓来说太严苛了,但就算我们现在穿越到秦国,也改变不了这一点。
看完书后的想法,不成熟,有没有人讨论一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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