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创新体系下,通过对自然世界的研究,发现未曾被发现的现象,采用技术手段,解决了当前存在的技术问题,获得了预料不到的有益效果,可以认为这一阶段是处于科学实验阶段的工作。而后接下来的是分析、总结、提炼、归纳、推理、思辨的逻辑过程,包括提炼精确的概念、内在的原理,分析本质,并推及至普遍性适用。
哲学作为人类精神的立法者,其魅力和不朽在于思想能力的创造。哲学家的训练和专长是概念分析和推理思辨,他们的训练和贡献体现在运用逻辑发现疑点以及构想新的可能性方面,而不是自己去充当实验者或科学普及者。
哲学的态度 通常表现为:在探求知识之前,关注术语或概念的界定,即“某概念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它的关切集中于理解和澄清“一阶”学科的概念表述。这种理念意味着,当一个词被当作理论中的概念使用之前,必须对这个词的使用所涉及的潜在语言问题有清晰的理解。
而,在科学领域里,某概念的意义确定,发生于与该术语有关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研究之后;一个精确的概念性术语来自科学过程中数据和理论间的相互作用。例如,在对物理世界展开研究之前,物理学家不会花费气力讨论如何使用“能量”一词;在讨论物质的基本组成时,不会去追究“粒子”一词是否真正表达了他们要表达的本质含义。对于“生命一词的真正含义是什么”,生物学家的回答是“没有什么真正的含义,它只是足够好地满足我们生物学家工作需要的一种用法,并不是争论或辩驳的主题”。科学家的目的是解释现象,其进步的关键在于放弃本质考查,接受操作主义。
有观点认为:实验哲学的工作分为两类:一类是数据采集,即设计哲学场景,进行问卷调查,收集被试者关于某个哲学直觉p的信念状态(相信p/不相信p)的实验结果;另一类是数据分析,即通过呈现实验结果与“传统哲学”的直觉差异,表明哲学家的直觉不具普遍性,这种研究属于元认知(metacognition)范畴,即对认知的认知。就前一种情形而言,实验哲学从取样到实施与依赖调查和测试量的实验心理学没有区别;就后一种而言,实验哲学跟认知心理学进行的部分工作是重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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