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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他吗?

你还记得他吗?

作者: 天涯未有期 | 来源:发表于2017-09-03 00:23 被阅读0次
    你还记得他吗?

    1

    闲暇午后,中学好友约我在公司楼下咖啡厅见面。服务员端上咖啡后,她将糖块慢慢丢进冒着热气的褐色液体,似有似无的抛出一句:“你还记得他吗?”

    我愣了一下,刚拿起咖啡匙的左手就那么尴尬的悬在了半空,真的很尴尬。

    好友故作轻松的笑笑:“瞧我问的,怎么可能会忘。不过听说年后的同学聚会他会在,你去吗?”

    随后她又继续装作漫不经心,拿起小匙开始搅拌杯里的咖啡,但又忍不住隔着氤氲的雾气偷偷观察我的反应。

    我下意识捧起咖啡杯,想让那炙热的温度尽快刺激我回神,终于反应过来她上班时间约我的意图。

    似是料到了我的沉默,她又自顾自说起了别的。

    但只有我知道,其实愣住的那段时间,我一方面是真的没想到她会突然说起那个人,再一方面,我也不知道我说什么样的话,做出什么样的表情,可以让好友真真正正的相信,我是真的,真的没有关系了。

    有时候,朋友的警觉和担忧是如此过剩,似乎一双将我再次按入水中的手。而我在此刻,重新投身于当初几乎算不上在一起的那段危机中,莫辩的同情,虚张的声势,我被迫在胸口洒上朋友的泪水。而他们亟亟奔走着,热衷于通过我的脸,再次去追忆起那个人。

    尽管我早已不怎么想起他了。

    2

    我和他,要从中学的一次社会实践说起——

    那天天气很好,言情小说都这么开头的不是吗?

    我穿着乖巧又略显正式的白衬衫和米色九分裤,在自己的位置上做自己的事,而他,好巧不巧和我一个组,有好巧不巧的坐在我后面,本就是同级六人的小组,一来二去,大家都玩得很熟。

    没过多久,他就在闲聊和玩笑中频频示好,隔三差五约自习、借书,再以“感谢”为由一起吃顿饭。我也有些许的心动,却不知该对那些言语的示好作何反应,有时候假装听不懂,有时候又以玩笑搪塞。毕竟,也才认识一个月而已,我明白夏天是一个高危季节,在那个时节里,人们可以爱上任何人。只要稍稍靠近,就能隔着将要触碰却未触碰的距离,朦胧地将体温当成热烈的爱情。

    终于有一天,他在玩笑中挑明了“喜欢”二字时,我认真起来,回复他:

    “眼看高三,一年后真的天各一方,你有家长安排的坦途,我也要去国外念书。那半个地球的距离和十二小时的时差,又或者是四季的倒装,一切的一切,都不是一个周末两张机票能解决的。再则,世界上有魅力的人多着呢。”

    “我这里有一只狗,流浪好久了,品种是中华单身犬,性别女年龄十六岁,长得不算丑也很善良,她愉快的流浪,却希望你尽快找个小窝,也好不再经历风霜(坏笑表情)……”

    我那时在回家的公交车上,忍着晕车的不适敲完这段话,点击“发送”的时候已经是泪流满面,我本不是众目睽睽下会失控的人。只不过人啊,就这么矫情和古怪,明明……是我在拒绝他吧。我承认,在那很短暂的一刻内,仿佛有根羽毛在心头搔着疤痕的痒。我能说出这种话,证明我只是对他有好感而不是爱,喜欢一个人,就该一心为他好而不是耽误他吊着他,明天就会变好。我看着变灰的手机屏幕,这样鼓励着自己。

    过了好久,他回复说:“我等你回来便是,真爱经得住考验。再不济我找你回来,天涯海角又何妨。”

    我不知该说什么,但瞬间破涕为笑。十几岁的少女心,就因为这一句玛丽苏的话彻底沦陷。10环,满分,一击命中。

    再次见面,四目交汇的那一瞬间,仿佛触电一般,酥酥麻麻。

    我们就是顺着这种触电般酥麻的感觉在一起的。

    3

    从那天起,我桌上的奶茶已然成为每日标配,他的一个朋友送了我们一对阿狸的挂坠表达祝福。他还是会来借书,送我回家过一次,在朋友们的坏笑调侃中害羞折返。而我,却在突如其来的关系中莫名的紧张尴尬,而这紧张尴尬和不知所措,还有我自以为的矜持,外在表现成了冷漠。

    那天数学课,他让朋友带来一张纸条——我后悔了,一时冲动,分手吧。

    混沌了一节课,我跑去他的班级质问他:“你玩我呢?”

    “没有,我现在可喜欢楼下班那个酷酷的女孩……”

    他靠着墙低着头,像个犯了错误孩子,一个比我高整整一头的大孩子。对面撕心裂肺死缠烂打的我,宛若跳梁小丑,只剩不堪。

    对峙的半个小时里,我脑海中闪过对他的所有幻想,所有承诺。从高一的“你可以考虑一年”,到高二的“天涯海角又何妨”,可他一句话都没有,掰开我抓着他胳膊的手,头也不回就走了,只剩我还在原地替他找自欺欺人的借口。我的初恋,仅仅16天,英勇就义了,有趣的是,那天是5月20日。

    你还记得他吗?

    4

    他走后,我变成了孤身走入外太空的愚蠢地球人,在他不存在的时空中承受着失重、缺氧、窒息、被挤压等种种闷锤折磨。

    每天都在走廊中看到他搂着个女孩,不知道是不是酷酷的那个。从血淋淋的心痛到麻木,看他身边的姑娘换了一轮又一轮,后来竟然看到他身边没个妹子都觉得不适应。

    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了。在那段时间,尽管所有人都不在我面前提起他,可所有人,又都在我的身上寻找他的影子。

    “真可怜——”

    “她那么喜欢他呢——”

    “他们俩也太可惜了——”

    甚至是十多年过后,依旧如此。

    “瞧我问的,怎么可能会忘——”

    即使以现在的年龄来回忆当时的所作所为,也称得上是轰轰烈烈。我甚至怀疑,自己当初怎么会有那么死心塌地,客观的讲,他一点也不优秀,不论外貌才华抑或是成绩。在刚分手的那段时间里,我暴瘦到对着镜子可以数的清肋骨的地步,我觉得自己已经完了,这个坎我一辈子都将迈不过去,而他会成为我心头的一颗朱砂痣,不可磨灭地存在着。

    但,真的并不是这样的。

    就算是一记高飞球经历了十年,也要落地安打吧。更何况与他失去联系的这十多年里,我早已开始了新的生活,考上了大学,参加了工作,虽然没有再爱上谁经历过新的心碎。

    年纪渐长后,偶尔在街头看到穿得张扬又美丽的女孩时,我才恍然意识到,曾经依附在耀眼衣裙下年少的轻狂,早已断送于时光的匡正中。

    一个轻易说出“喜欢”的人,也会轻易的说出“不喜欢”,因为他们容易喜欢你更容易喜欢上别人。不是说哪种“喜欢”不高尚,爱十天还是爱十年都是个人选择罢了。只是不管爱谁,先好好爱自己吧,毕竟,爱自己才是毕生浪漫的开始。

    不曾体会的人是不会知道时光有多浇薄。再笃诚、再真挚的感情,熬上一个十年,最后也不过是一场天花板落下的旧雨。

    5

    最终我们还是在同学聚会中尴尬相见,气氛倒不诡异,这种过气恋人阔别卅年有幸席中重遇的场景,也不是多罕见。再则,那16天的恋人关系左不过是小孩子的过家家游戏,和他后来两个月换一个新女友的频率相比实在不值一提。

    我坐在角落,吃着无味的菜,推盏换杯中露出礼貌的微笑,但更多时候在盯着手机屏幕上的时间,计算着还有多久才会结束。

    他像是对待一个不太熟悉的中学同学走过来敬酒,我随即解颐,回敬了他一杯,然后笑着回到我的角落。

    我曾经排演过很多次我们重遇的场景,也料到自己会再次心软,但十年后身临其境才发现,心软会有,但只是一瞬就过,不足为惧,因为,飞鸟早已叼走了那颗带刺的情种。

    输入法问我卸载的原因,我说你总是提醒我的伤痛。点到即止的四个字,不过是“我就还好”。

    往事一笔勾销,余生各自逍遥。那恭喜你,也恭喜我。

    你还记得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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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纸红笺写你,我该如何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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