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天生就爱一样东西,钱,权利,地位,名声,更有的天生爱许许多多的美人。没有原因,我也喜欢一样东西,就是书。
我们家有一个老书柜,我从小就在里面翻来翻去。有雪莱的诗集,拜伦的《唐璜》,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但丁的《神曲》,普希金的诗集,裴多菲的诗集,歌德的叙事诗和《浮士德》,《孙子兵法》《诗经》等我们的优秀名著也有很多。我已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书,关于读书,我印象中有两个小故事记忆深刻。
小学六年级,我在书柜中发现了《水浒》,其实这书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10月13次印刷的,1.95元,扉页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看的时候书页已经很黄了,纸很轻,有一股特别的气味。本来这样一本打打杀杀的书按道理我应该不会喜欢看。可是也许是接触的书太少,也许是故事很迷人,我竟然舍不得放下,在学校下课十分钟的空隙也要拿出来看。我的班主任袁老师看见了,见我看的《水浒》,说要告诉我爸爸。那时我很害怕,以为这书是看不得的,毕竟全是打呀杀呀的。心中忐忑不安了好一阵儿,天天等着我爸爸什么时候找我谈话,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袁老师逗我玩呢!对于读书,我从来都如痴如醉。
还有一个小故事,我爸爸知道我喜欢看书但却从未指导。有一次在饭桌上我一边吃饭一边看《故事会》,看得津津有味。我爸爸以为我看的是什么高大上的书,看我太认真,就拿去看了下,发现是《故事会》,立刻火冒三丈,说要塞到灶里烧了。我当时吓坏了,一边哭一边说,这是同学的。后来我看书都是关上门躲着我爸爸看的,长大以后才明白,像《故事会》这类的书,其实只是用来消遣而已,完全没什么营养。这类的书读多了,在潜意识里就会降低你审美的水平,你的素养。我爸爸之所以会发火,估计也是因为这吧!
我讲这两个故事,并非想说我喜欢看书有什么值得骄傲,也并非想说你喜欢钱又有什么媚俗。其实我自己是很痛恨我这样爱看书的。我倒很希望我能够像很多人一样去自如地说好听的话,逗别人开心,又或是很努力地去赚钱,不想那么多有的没的。看书已经融入倒我的生活,就像饭一样非吃不可。
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看书了,人们宁愿花上几千上万的钱来买衣服首饰,也不愿花十几二十块来买书。因为衣服首饰可以让别人看见从而羡慕,可看书又有什么用呢?谁还跟你在月下花前吟诗作乐不成?外在的追求日渐鼎盛,内在的缺乏也无人在意。社会成长得太快总要付出些代价。
人类可以追求物质,但同时也不能不追求精神。你看到一件衣服,你觉得很好看,可若是叫你说出哪里好看,你为什么喜欢,估计就很难。前者你只要有自己的审美观就可以,可后者也是看你审美观是否美!一个是基本,一个是层次。
我会不断买衣服,也很喜欢买鞋子,包包。我并非是活在诗中的真空人,也并非是只爱物质虚荣的女子。我还是在不断的买书,每次新书到手,说不出的高兴,和新衣服到手的感觉差不了多少,也说不上哪个更高尚。人类要生存,必须发展物质,但人类若要生存得更好,就必须要读书。
像你喜欢钱一样我很喜欢书,这样说并非是要贬低什么,只是喜欢程度不一样而已。而我,觉得两样都有,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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