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疫情原因,公司提供的宿舍公寓一直拒绝租户回去居住,而且未经公司和租户个人允许,直接将租户的物品打包转移,对外宣称,该公寓被政府征用用于隔离房使用,公司是不是违法?
答:疫情期间,为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政府采取了包括封闭可能造成新冠肺炎传播的场所等防控措施。因此,若宿舍公寓不符合政府防控要求,或者宿舍公寓采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租户入住可能引发疫情风险的,公司据此可以拒绝租户入住。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征用公司宿舍作为隔离房使用。
从问题反映的情况看,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行为。
这里提醒注意的是,如果租户支付宿舍公寓租金,即有偿使用宿舍公寓,政府征用宿舍时,应出示行政征用相关文件,并对已支付的租金予以补偿,妥善安置租户,公司若在打包转移租户物品中,给租户财产造成损失的,租户有权主张赔偿或补偿。
疫情当前,建议与公司沟通,寻求公司帮忙、政府协调等方式妥善解决自身住宿问题,共度疫情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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