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件很幸福的事,也是件很有趣的事。除此之外,有这种情形的事还真的不多。
说它幸福,那是因为,读书常常会使人进入到一种痴癫、忘我的境界。在书里,你的脑海里会上演一幕幕或快乐、或伤感、或精彩、或匪夷所思的活剧。每每读到动人之处,会从心底流淌出一种无以言说的感动,即使是悲伤,内心深处也会有一种被清冽的雨水痛快淋漓地冲刷的畅快。此时,如果有人不知趣地问什么是幸福,那我肯定会不屑用什么话去解释,因为,只要你也去读读这本书,你自然会明白的。
说它有趣,那是因为,当你捧起书,你会被书中的主人公带着到处跑,不仅人在奔跑,跑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心也在狂奔,奔得神魂颠倒、魂不守舍。在肆无忌惮的奔跑中,在马嘶狗癫般的惊诧中,你会莫名其妙地哭着、笑着,陶醉在虚幻缥缈的世界,惊诧于厮杀夺命的场景,有谁能不说是场精彩纷呈、趣味无穷的精神盛宴。
当然,有时候也会有小小的得意。我爱读书,但读书却不多。小时候很喜欢看书,但书源却十分匮乏。记得借来了一本残破不堪的《红楼梦》,便饥不择食地看了起来。家人一向是不大赞成我看这类“闲书”的,尤其是与时代背景不合时宜,更与年龄不太相符,这些都是无法反驳的无奈,我只好在夜深人静时,打着手电躲在被窝里看。为了尽快还书,常常断断续续地看上一个通宵。当我拿到第二本时,越看越觉得这后四十回似乎与前八十回好像在哪里有些异样,可我一下子又说不清,感觉像是换了一个人在讲故事。长大了,文化生态慢慢好起来了,看到了完整的版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真的是由于作者的不同,为这个“明明白白”的小发现,我依然乐不颠儿地为那时的我能有这么一种小小的感觉而暗暗窃喜与得意起来。
现在的书真多,多得令人眼花缭乱,但品质高的书又真的太少,我甚至觉得很多书的文笔太滥,可读性也不强,真没有我写的长篇、中篇更打动人,那毕竟是我用心写的,可我又没钱出版,这也是件挺让人头疼的事。我想,迟早被人盗了版,那时心里也就踏实了。有时,既使发现了本不错的书,可就算再喜欢,也还是要分场合的,如果不管不顾,随心所欲地拿出本纸质书就看,那是会招来旁人异样目光的,我可不想让人说“装X”之类的鬼话。
不管怎样说,我还是觉得读书是件挺幸福的事,也是件很有趣的事。
书者: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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