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读外国名著,我还是第一次,在一本书上画下那么多记号。而要写这篇读书笔记,我在桌前沉吟的时间,比动手敲键盘所用的时间还多。“……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这样的议论直击灵魂,让我的心震颤。为了让波涛汹涌般的思绪平静下来,我又读了一篇某文学期刊上一位和差不多我同龄的女作家的散文——写日常生活的。我明白,我们大多数人,用尽全力才能拥有平凡的一生。
故事讲述的是,查理斯·斯特里克兰,一位保守的股票经纪人,抛妻弃子舍业去当画家。家庭、责任和社会地位、荣誉,这些常人推崇的东西他弃之如敝履,只为接近伟大。一种强烈的情感裹挟了画家本人,也让身边的人卷入灾难和不幸。
《月亮与六便士》,这是一本读完后不能放下的小说,触动人心之处,太多了。尤其是对一个文艺中年来说, 震撼那么多,感触那么多,但似乎又是只可意会的,心里有无穷的叹息,但要说出或写出来,并不容易或轻松。或者说,毛姆在小说中那些精辟透彻的议论,已经说尽了阅读者的心思,说尽了生活的真相——关于高蹈的艺术追求、关于自我到狂妄的理想、甚至关于世俗的社交、爱情、婚姻、名利,哪一样,他都看穿了似的。这既令人叹服,又让人感到悲哀。就像他说的——
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但是——
我总感觉,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不大对劲儿。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月亮与六便士》常出现在青少年必读书目中,可单纯的没有人生阅历的孩子们又怎么能读得明白这中年男写下的中年男的故事呢?这本书,更像是启迪中年人的教科书:当我们的人生安稳下来,甚至在外人看来功成名就幸福美满,再不用像年轻人那样去辛苦打拼了,之后二三十年的日子十分确定了,我们是满足于这样日复一日的安逸又平庸的生活呢,还是唤醒内心深处的梦想,并不顾失去一切、险象环生地去追逐它?
很小的时候,我听大人们说起某某人不安分,又改行了,他们说 “三十不学艺”,人不能这山望着那山高。现在,人们的观念进步了,出来了诸如“人生从40岁开始”“人生从60岁开始”这样励志的说法,“40岁开始”大约是针对那些半途下岗、失业的人员的吧,鼓励他们不要对生活失去信心,从头再来;“60岁开始”,大约是说退休了,儿女成家立业了,一辈子的责任都完成了,该为自己潇洒活几天了。即使如此励志,真正半途改弦易辙,为自己而活的人有几个呢?即使我们常说的“活到老学到老”,很多时候都只是一句空话——不禁想起前年我终于下决心去学游泳时,有朋友说我“都这个年龄了还学那些干啥”,还有那些想学习写作的中老年朋友,那种惴惴——只怕别人笑话他们都那个年龄了还有梦想。为什么应该被鼓励的行为,却要被质疑呢?读罢《月亮与六便士》,我想到身边的这些故事,不禁苦笑,也不禁释然。
时年45岁,经历坎坷、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毛姆,写下的这本《月亮与六便士》,自是深刻的。医生出身的他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来剖析人生和社会;作为一个成熟而优秀的作家(无论是剧作家、小说家),他的故事他的思考当然是令人拍案叫绝的,艺术的本质、天才与个性、天才艺术家与世俗社会生活的矛盾等,至今都是值得思考和追问的问题。在当下看来,如何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依然困扰着有追求有梦想的人们。这些,都是我不断地在那些语句下面划线的原因。但最震撼人灵魂的,是毛姆塑造的那个人物,那个为了追求心中的艺术对一切都不管不顾的“局外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这个人,也许任何一个地域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能存在,但他又那么真实——即使在真实世界里,尤其是在所谓的文明社会里,我们都会觉得他是个自私又粗鲁的没人性的不负责任的不懂人情世故的疯子——
大多数人认为会把生活装点得更加优雅、美丽的那些东西,斯特里克兰是不屑一顾的。对于名和利他都无动于衷。我们大多数人受不住各种引诱,总要对世俗人情做一些让步;你却无法赞扬斯特里克兰抵拒得住这些诱惑,因为对他说来,这种诱惑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脑子里从来没有想到要做任何妥协、让步。他住在巴黎,比住在底比斯沙漠里的隐士生活还要孤独。对于别的人他没有任何要求,只求人家别打扰他。他一心一意追求自己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仅甘愿牺牲自己——这一点很多人还是能做到的——,而且就是牺牲别人也在所不惜。他自己有一个幻境。
看看他是怎么义无反顾地离开伦敦,抛弃妻儿且大言不惭就知道了。
“那么你到底是为什么离开她的?” “我要画画儿。” 我半天半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我一点儿也不理解,我想这个人准是疯了。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你过去画过画儿吗?” “我小的时候很想做个画家,可是我父亲叫我去做生意... 一年以前我开始画了点儿画,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课。” ……“你能够画了吗?” “还不成。但是我将来能够学会的。正是因为这个我才到巴黎来。在伦敦我得不到我要求的东西,也许在这里我会得到。” “你认为像你这样年级的人开始学画还能够学得好吗?大多数人都是十八岁开始学。” “如果我十八岁学,会比现在学得快一点。”
但是,细一想,他是明白的——无论是妻子还是孩子,他离开后他们都能很好地活下去,受到最大伤害的,不过是他们的虚荣心罢了。而所有的人,都理所当然地认定,一个40岁且有着安稳职业美满家庭的男人离家出走一去不返,一定是因为他勾搭上了年轻的姑娘——因为千百年来无数庸俗的男人以他们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而我们的主人公呢?听到人们的猜测,他的表现是这样的——
接着,他的面容一变而为鄙夷不屑的样子。 “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你是不是认为我是这么一个傻瓜,还要再做一遍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只不过是想画画,哪怕画画让他极其痛苦,这种想法如此强烈——因为已经从小埋在他的心底,只是年少时,他的父母不肯让他去做画家。就像地底的煤,这心中的🔥,到他40岁时已经烧得他无法忍受了。所以,他说,“我想画画……,我由不了我自己……”我们难以理解的是,他如此不管不顾,却毫不愧疚,简直没心没肺到了极点。后来的一切都一再证明,他就是这样一个除了艺术一切都无所谓,谁也不爱谁也不感激的人,一切想拖累他占有他一点点心思的人,他都视为累赘,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亲情,他都毫不留情地弃之如敝履。这叫我们普通人没办法正眼看他,没办法理解他,我们也许如小说中的“我”一样, 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 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在写到斯特里克兰与布兰奇 (布兰奇的丈夫是给予斯特里克兰极大帮助,挽救了他生命的平庸又热心的画家施特罗夫。施特罗夫“引狼入室”,为照顾病重的斯特里克兰,把他带回家照顾,然后……,施特罗夫被赶出了家门,最终布兰奇自杀)的感情纠葛时,毛姆是这样分析这个人的: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但斯特里克兰却不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不懂得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而这些性格特点都不是我在斯特里克兰身上所能找到的。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斯特里克兰却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不易犯这种病症的人。我不相信他在任何时候会害那种爱情的通病——如醉如痴、神魂颠倒;他从来不能忍受外界加给他的任何桎梏。如果有任何事物妨碍了他那无人能理解的热望(这种热望无时或止地刺激着他,叫他奔向一个他自己也不清楚的目标),我相信他会毫不犹疑把它从心头上连根拔去,即使忍受莫大痛苦,弄得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也在所不惜。
但依然有人能感受到他所具有的那种魔鬼附体一般的、无法抗拒的吸引力。这大概也就是故事中的“我”一直追寻他的行踪、他的故事的原因吧!当然也是故事中的女人,布兰奇和艾塔,心甘情愿为他舍弃丈夫、家破人亡,或者为他与世隔绝的原因。
使斯特里克兰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创造出美来。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象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香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对于象他这样的人,我从心眼里感到怜悯。
“我”对斯特里克兰仅仅是怜悯吗?毛姆,作为一个艺术家,是不是也有点羡慕和佩服呢?每一个中年人的心里,是不是都幻想着有这么一次为艺术、为理想的东奔西走呢?不由得要怀疑,斯特里克兰身上,也寄托了毛姆的夙愿。就像读者和评论家们认定的那样,毛姆如此写作的目的,即毛姆自我欲望的虚拟满足。
多年后,斯特里克兰到了塔希提岛,并最终病死在此,他遗世不多的画作,在他死去经年后价格高涨。在塔希提岛,他看上去像回到了故土、家园——
他在这个遥远的海岛上似乎同在欧洲不一样,一点儿也没有引起别人的厌嫌;相反地,人们对他都很同情,他的奇行怪癖也没有人感到诧异。在这里的人们——不论是欧洲人或当地土著——眼里,他当然是个怪人,但是这里的人对于所谓怪人已经习以为常,因此对他从不另眼相看。世界上有的是怪人,他们的举止离奇古怪;也许这里的居民更能理解,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在英国或法国,斯特里克兰可以说是个不合时宜的人,“圆孔里插了个方塞子”,而在这里却有各种形式的孔,什么样子的塞子都能各得其所。
即使如此,斯特里克兰后来在塔希提过的还是与事隔离的生活,和土著女子艾塔一起。后患麻风病死去,死去之前两年,他眼睛已经瞎了,却拒绝治疗, ——他愿意拥抱死亡,因为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他死了,附身于他的魔鬼终于被赶走。临死前,他在墙上画下了那幅最终只有医生看到过一次,被艾塔遵照遗嘱烧毁的杰作——
四面墙上,从地板一直到天花板,展开一幅奇特的、精心绘制的巨画,非常奇妙,也非常神秘。库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如果能够这样比较的话,也许一个人看到开天辟地之初就是怀着这种欣喜而又畏服的感觉的。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探索到某种既美丽、又可怕的秘密。这个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该知道的事物。他画出来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骇的东西,是不属于人世尘寰的。库特拉斯医生模模糊糊地联想到黑色魔法,既美得惊人,又污秽邪恶。 “上帝啊,这是天才。”
当我们说到天才,说到诗和远方,我们究竟在说什么?
很可惜,没办法找到那幅画来做插图了。
读这本书的过程,会不断想起画家梵高——可能是因为我知道的画家不多,梵高算是比较了解的一位。说到梵高,就不由得要想起那句“天才和疯子仅差一步”了。可能,就像《月亮与六便士》中所说,“只有诗人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据说,《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以法国画家保罗•高更的生活经历为参考创作的。高更是法国后印象派重要的画家,与梵高、塞尚并称为“后印象派三大巨匠”,对欧洲绘画有着深远的影响。看上去高更的人生与斯特里克兰有很多相像之处, 但毫无疑问,斯特里克兰不是高更。小说有着广阔的生命视角,不止高更, 不止某个生前命运多舛死后身价暴涨的画家,生活和艺术两者的矛盾及相互作用,人到中年渴望逃避现实的宿命,哪个人不会遇到呢?当我们抬头仰望月亮的时候,当我们顾忌着脚下的六便士(五毛钱)的时候,想到那个无论是贫穷、疾病都不能打倒,亲情友情爱情和功名利禄、安稳生活都不能束缚的斯特里克兰,是不是也会油然而生一股敬意呢?
写到这里,我已经理屈词穷——相对于这样一本厚重的书,我的理解都显得肤浅而片面,我的文字都显得苍白而空洞。也许,等我平静下来,再好好读一读,再好好想一想,才能写出代表我心声的读书笔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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