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作者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来写主人公安迪的。
安迪以谋杀妻子和妻子的情夫的罪名被关押到肖申克监狱。监狱中肮脏混乱,安迪却始终保持冷静沉着,他利用自己银行家的特长,为监狱的管理者偷税漏税,提高自己的地位,成为监狱中一名很特殊的犯人,他有自己独立的囚室,在比较轻松的图书馆工作,经常和典狱长来往交谈。
或许是对自己的价值深信不疑,或坚信自己终会获得最后胜利……或只是一种自由的感觉,即使被关在这堵该死的灰墙之内,他仍然有一种发自内在的光芒。
后来通过另一个犯人,他知道了杀害自己妻子和他的情夫的真正凶手。可是典狱长为了自己的利益,坚决不肯放他离开,还暗中消灭了证据。安迪曾经一度失控。等冷静下来,他开始有了自己的越狱计划,或许是在更早的时候,他就有这个计划,只是没有确定自己要不要去实施。为此他准备了整整37年。
安迪越狱成功了,他用一把小锤子凿穿了监狱的墙,利用墙中的排水道跑了出去。
安迪·杜佛尼曾经在粪坑中挣扎着前进,但是他出污泥而不染,清清白白地从另外一端爬出来,奔向蔚蓝的太平洋。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这么多年来,无论遇到的什么事情,那颗充满自由的心,从来没有改变。就像书中所说:
有些鸟儿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所以你只能放它们走,否则哪天你打开笼子喂它们时,它们也会想办法扬长而去。你知道把它们关住是不对的,所以你会为它们感到高兴,但如此一来,你住的地方仍然会因为它们离去而显得更加黯淡和空虚。
书中最让我震惊的是安迪的未雨绸缪,在未入狱之前就已经和朋友商量好,将自己的资产转移出去一部分,并且伪造的另一个身份,为他越狱之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我想这也是他十年如一日的挖墙能够坚持下来的原因。
安迪越狱能够成功,的确有一部分运气的成分。但更多的还是靠他始终向往自由的决心和一往无前的勇气。三十七年,一万三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我想换做我,早就被折磨疯了吧!这也是我最佩服安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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