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的人,特别是初学写作者,往往有这样一种观念:少写几篇,不如多写几篇;少写几个字,不如多写几个字。也就是说:文章写得多比写得少强;写得长比写得短强。
这种单纯追求数量的观念是不是正确的呢?很显然,是不正确的。
我们都知道,语文是人类思想感情的交通工具。一方面有人写文章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另一方面也就有人读文章来接受作者的思想感情。如果一篇文章的立场、观点、方法都很正确,读者就能受益;反之,就当先考虑自己的写作是否对人有益。这里面包含着思想性的问题,即内容问题,也包含着艺术性的问题,即形式问题。一个作者必须经常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去对待这些问题,才能使它的文章发表以后,在读者中间产生一定的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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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感情产生于生活实践。同样,表现技巧也不能脱离生活实践而存在。所以我们常常说:要深入生活,要写你所熟悉的东西。只有深入,才能熟悉,才能通过事物的现象,认识它的本质,暴露矛盾,解决问题。但生活是一种无边的大海,每个人的实践只能在一定的航程上进行。虽然航程变更的次数多了,对大海可以多知道一点儿,但只是一点而已。如果要爱伦堡写一篇关于中国建设的小说,他就不会干;他一定说:“这方面的事情我知道得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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