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之10701
【原文】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白话】子夏说:“对于妻子,看重的是她的德行,而不是她的容色;侍奉父母,能够尽心尽力;服务君上,能够尽职尽责;与朋友相交,能够言而有信。这样的人,即使他自己说没有学过,我也一定说他是学过。”
【思考之一】子夏其人?
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是孔老夫子晚年的弟子,小孔子44岁,列“四科十哲”文学科。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说:“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其子死,哭之失明。”
《史记·儒林列传》记载说:“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厘之属,皆受业于子夏之伦,为王者师。是时,独魏文侯好学。”
孔子死后,卜商(子夏)来到魏国西河(今陕西关中东部黄河沿岸地区)讲学,传播儒家思想,他的学生中有不少人成为魏国的治世良臣。
《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记载说:习于《诗》,能通其义,以文学著名。为人性不弘,好论精微,时人无以尚之。尝返卫,见读史志者云:“晋师伐秦,三豕渡河。”子夏曰:“非也,己亥耳。”读史志曰:“问诸晋史,果曰己亥。”于是卫以子夏为圣。孔子卒后,教于西河之上,魏文侯师事之,而谘国政焉。意思是:卜商(子夏)长于《诗经》,能理解其意,以文学著称。但他为人胸襟不够宏大,好论证细小的事情,当时没有人能超过他。他曾经返回卫国,见一个读史书的人说:“晋师伐秦,三豕渡河。”卜商(子夏)说:“不对,不是三豕,是己亥。”读史书的人说:“请教晋国的史官,果然是己亥。”于是卫国的人都把卜商(子夏)当做圣人。孔子去世以后,卜商(子夏)在魏国西河讲学,魏文侯把他当做老师,向他咨询治理国家的方法。
《论语》关于卜商(子夏)的记载有20章,特别是《子张》篇,大量记载了他的言行。从这个角度讲,卜商(子夏)及其弟子应当也参与了《论语》的编辑工作。
【思考之二】关于“贤贤易色”
关于“贤贤易色”,有很多解释,我们罗列一二:
孔安国曰:易色,言以好色之心好贤则善也。
皇侃《论语义疏》曰:凡人之情,莫不好色而不好贤,今若有人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于贤,则此人便是贤于贤者,故云“贤贤易色”也。
皇侃《论语义疏》又曰:上“贤”字,犹“尊重”也;下“贤”字,谓贤人也。言若欲尊重此贤人,则当改易其平常之色,更起庄敬之容也。
邢昺《论语注疏》曰:此章论生知美行之事。“贤贤易色”者,上“贤”,谓好尚之也。下“贤”,谓有德之人。易,改也。色,女人也。女有姿色,男子悦之,故经传之文通谓女人为色。人多好色不好贤者,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故曰“贤贤易色”也。谓以尊敬贤者之心去替代爱好美色之心。”
清朝的刘宝楠《论语正义》引王念孙说,认为“易”,就是“如”的意思,贤贤易色,犹言“好德如好色”。
朱熹在《四书集注》里说,“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之心,好善有诚也”。
钱穆《论语新解》也从朱子说。钱穆曰:四句分言夫妇、父子、君臣、朋友四伦。(光远老师按:兄弟一伦在“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雪公李炳南曰:此章说伦常之义。伦者,五伦;常者,不变也。此为人伦之学,时代有变迁,此学不能变。贤贤,上贤字作贵重讲,下贤字作贤德讲。易色,易作轻字讲,色是美色。此明夫妇之伦。夫妇重德不重色,以正人伦之始。事父母能竭其力,此理之当然。君者国之领袖,国为大团体,既曰事君,则必先公后私,故曰能致其身。公教人员,食于民,当以民事为先。交友必须信实,办事、言语,皆无欺,可谓有信。五伦为学之本,行在五伦,即是学矣。
康有为曰:人道始于夫妇,夫妇牉(pàn)合之久,所贵在德。以贤为贤,言择配之始,当以好德易其好色。盖色衰则爱弛,而夫妇道苦,惟好德乃可久合。
南怀瑾《论语别裁》认为,两个贤字,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第二个贤字是名词,指贤人——学问修养好的人。易,改变。在春秋的时候,易的改变暗含着持续的,不间断的改变。色,态度,对人对事对社会的态度。贤贤易色换个说法就是“见贤思齐”,就是我们看到一个人,学问好,修养好,本事很大,的确很行,看到他就肃然起敬,态度也自然随之而转。南怀瑾坚决批判古人如宋儒对“色”字解作“女色”、“女人”、“男女之色”。
杨伯峻《论语译注》解释为:对妻子,看中品德,不看中姿色。这一解释,是从后面倒推回来的,即先对待妻子,然后事父母、事君、与朋友交。但是,在古代,特别是孔子时代,对待妻子是绝对不可能放在事父母、事君、与朋友交之前的。即使后世的“五伦”也是把夫妇放在第三位,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尽管《易经·序卦》曰:“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至于子夏在孔子的教育影响下,“贤贤易色”到底想说什么,也只有他知道。后世学者只能从中去揣摩了,也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或者“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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