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喜欢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
喜欢到用整个青春期所有的笔墨,一字一句去记录他所有的一切。喜欢到满心都是他,喜欢到好似能理解所谓的刻骨铭心抑或撕心裂肺。
可终究在时光流逝之后,我弄丢了关于他的所有文字,弄丢了关于他曾经被我的笔墨一遍一遍描绘的记忆,弄丢了曾经我以为的很喜欢很喜欢。
如今只记得一句:丫头,我一直在。
开始遗失前的某一天夜里,拨通了手机里一直存着的那个号码。接通之后,陌生的声音传来:你好,找哪位?
最后,还是没能找到我的那个他。一句不好意思,打错了。彻底弄丢了很喜欢很喜欢的那个他。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的样子,不知道他的声音。或许也没有我所认为那样的很喜欢,或许从一开始只是自己自认为的很喜欢。或许只是一个执念,他是我曾经的一个执念,或许现在依旧有一点,不然又怎么会忘了所有的一切,只执着的记着自己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他。可回忆起来,却是一片空白,无波无澜。不过是不愿承认只是依赖他所给予的温暖,假装自己真情以报。不想辜负那句我喜欢你。
曾经喜欢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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