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有好多伙伴靠写作生活,佩服佩服,小可曾经也想通过写作一炮而红,可惜了,没那才华,江郎才尽之痛,以前写过那种小说,自己写着玩,自己看,最后不写了,太露骨了,当时只是自己青春年少,短短几百字,就是男女交和的话语,自己感觉很满足,现在我知道了,文章分等级,有的不适合传教,写点爱情什么的,还算是个大雅吧,哈哈,我最喜欢说,爱情是亘古不变的话题,就像天空八部中的歌曲说,色相相吸,喜欢她或他,总有一些让你需要的地方,就是对方的条件让你满意,就像我喜欢鼻子不大不小的,眼睛不大不小,双眼皮,有神采,腿长,貌美,有才华的女生,哈哈,太完美了,啧啧啧,受不了自己,这都是条件,好像感觉是哲学问题,不对也有心理问题,这个爱情吧,我实在不明白,凑合着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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