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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野菊花惊现

第八十二章:野菊花惊现

作者: 会偷故事的人 | 来源:发表于2020-10-03 09:23 被阅读0次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工作之余,陈可恩最喜欢做的事情是,趁晚霞还没有消散,带狗狗到田园里散步。离他家不远的一个地方,每天都有十几户菜农在自己的菜田里辛勤劳作,以满足周边上班族对蔬菜的需求。这个菜田呢,大约有三百亩大小,位于水库的下方。菜农们住在水坝的左右两侧,房屋还保留五六十年代农村的风格,看上去好像连风都挡不住,实在是太简陋了。

陈可恩喜欢到菜田散步,因为这里见不到几个年轻人。当代年轻人更喜欢聚集在奶茶店,一边打游戏,一边扯蛋。自从经历了两次失败的文学创作以后,陈可恩觉得自己并不喜欢与沈乔燕以外的年轻人进行交流。他惧怕,九五后凭借几句激动人心的话,就以为自己足够战胜任何困境。他们总把事情看得太过于简单,忽略了困境具备的持久性和消磨人意识的力量。此外,陈可恩还怕别人来安慰他说,经历了两次失败不算什么,你还年轻。可是,这两次失败给陈可恩带来沉重的打击,以至于回家以后他从不跟别人说起,那些关于小说的事。

“希恩,我们下去走走?”陈可恩拿起牵引绳,在门口敲了两下。

他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也不见狗狗像往常那样,甩起粉色带口水的舌头就跑过来。那家伙肯定又在干什么坏事。想到这里,陈可恩决定回房间查看一下。还没走到门口,他就听见了一种类似于狗狗刨地挖骨头时才会发出的那种声音。当陈可恩打开房门,狗狗以最快的速度躲到床底去。

见狗狗这般反应,陈可恩赶紧跑到案发现场。“好家伙!”陈可恩当场叫道。中午的时候母亲炸了几个鸡翅,正在打游戏的他实在腾不出手去接,所以就叫母亲将食物放在电脑的边上。谁知他没有收拾,有几块碎骨掉落的书本之中。结果,引来了嗅觉灵敏的狗狗,趴在书籍上慢慢啃,直到把碎骨全部吃到肚子里去。这对一名喜欢文学的人来说,见狗狗撕咬《红楼梦》,不亚于看到女神被流氓侮辱了一般。所以,他上去就给狗狗一个大巴掌。

“呜呜呜……”狗狗发出一阵哀鸣,夹着尾巴从房间跑出去。这可是国内最伟大的文学作品,如今连狗狗也能欺负它?见狗狗躲在客厅的凳子下,嘴里还残留着一张碎纸。有那么几秒钟,陈可恩甚至想扔掉牵引绳,不带它出去。可是,他又不想就这样,白白浪费一个淡雅的晚霞。所以,他只好放下手,选择原谅眼前这只不知好歹的博美犬。但......由于刚打过狗狗,所以希恩不信陈可恩会带它出去玩。无奈之下,陈可恩只好拿起狗狗最爱的公仔假装要从窗户扔下去。希恩见了,当即从椅子下面跑了出去。

“希恩!”陈可恩一边给它系上狗绳,一边很严厉地说,“下次你再这样,我可真不带你出去玩了。”

狗狗蹲在门口摇晃着尾巴,摆出一副“什么你都说了算”的神情,很乖。当陈可恩推开大门,它就像冲天炮似的,直接冲了出来。就这样,卖力奔跑了两分钟,它才逐渐消停下来。之后,他们俩沿着街道,往菜田的方向走去。

希恩在前,陈可恩在后。凡是从他面前路过的狗狗,不管是臭烘烘的流浪狗也罢,还是精心装扮的宠物狗也好,它们都会跑过来闻一闻希恩的屁眼。据说,自信的狗狗会翘起自己的尾巴,让其他狗闻闻它的屁眼。对于狗狗们这样的打招呼方式,陈可恩觉得匪夷所思。如果人类也像它们这样,那将会是一幅什么样的情景?

还没来得及细想那激动人心的场景,陈可恩的思路就被打断了。因为希恩正在挑衅一只大狼狗。尽管那大狼狗躺着阴凉之处,对小家伙的吼叫并没有给予回应,但陈可恩知道,一旦有机会它肯定会扑上来。所以,陈可恩用力拽着绳子,把希恩从前线拉了回来。如果换作其他时间,陈可恩绝不会这么害怕,毕竟他们中间还隔着一道铁门。可现在,正是别墅里的老人放大狼狗出去玩的时候。所以,门是敞开的。

“趁它还没发现,快溜。”把狗狗抱在怀里后,陈可恩撒腿就跑。

大狼狗要是追上来,那就完蛋了。有次,就是因为这样,希恩受伤了。那还是一只性格温和的金毛,当时它想扑上来与希恩作游戏,结果希恩被吓得四处乱窜。陈可恩费了好几个小时才从一辆汽车的底盘找到它。之后的两个星期,它一直躲在床底发抖,哪里也不敢去。弄得陈可恩不得不请几天假,留在家里好好照顾它。

跑了两分钟,他们总算来到菜田。陈可恩气喘吁吁地扶着电线杆,小家伙则向上扭动脖子,试图从他怀里挣脱出来。歇了一会儿,陈可恩才放它下来。刚落地它马上翘起尾巴,然后漫步于菜田之间,一点也没有脱离困境时的窘迫。那样子说真的,要多欠揍就有多欠揍。不过,好在陈可恩大人有大量,就懒得跟它计较了。

见菜农用干枯的树枝,击落挂在番薯叶上的肥料,他的全身得到了片刻放松。在这里,他看到许多蜻蜓围绕在布满牛粪的菜田上飞腾。在这里,他看到几位穿着布衣的菜农正在辛勤劳作。在这一刻,他不再担心大狼狗会追上来。在这一刻,他不再忧愁欠下的那些钱,究竟要什么时候才能还清。

当秋风洗刷他的汗水之时,陈可恩这样说道:“要是......每天都这么惬意,那该也多好呀。”

走着走着,右手突然传来一道阻力,令陈可恩不得不倒退一步。随后他注意到希恩正低着头,不知道在咬什么东西。上次,它就是因为在外面乱吃东西,得了个细小病毒,去宠物医院住了七八天,花了他接近五千块大洋才医好。

唉,陈可恩不知道已经跟它说了多少遍,外面的东西不要乱吃、不要乱舔,可这个家伙,就是改不了吃屎的毛病。哦,如果它舔的是狗屎,那不好意思,宠物医院今天将多一位顾客。虽然花几千块治病的钱没有,但花两百块钱医好一条狗腿的钱,陈可恩还是有的。

怀着这样的念头,陈可恩向希恩走了过去,发现它咬的东西,只是一个牛奶盒。“希恩,这次算你走运。”陈可恩说,“下次,你敢乱吃东西,打断你的狗腿。”

之后,敲了它一下脑袋,陈可恩便松开绳子,让它自己去奔腾。它一会跳进草丛中拖出个袜子,一会冲进菜地里试图抓住小鸟,真是让人一点也不省心。

“看来今晚又要给它洗澡了。”想到这里,陈可恩有些无奈,然后往另一边走去。

就在这时,陈可恩注意到希恩的额头上有一朵野菊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由十二片白色花瓣围住起来的金色花蕊,给陈可恩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感觉很独特,以至于陈可恩以为它是一位老朋友。可……由于陈可恩没有识破它的面纱,所以即使站在他的面前,也没能认出它是哪位老朋友。

这时,一道白光快速闪过,还有一只鸟飞向天空,他的脑海中突然出现几样东西模糊的影子。可……由于那道光跑得实在太快,陈可恩只抓住其中一样东西的影子。尽管那影子模糊不清,尽管那影子单凭一角很难猜出它的全貌,但陈可恩还是把它认出来。因为在大学期间他曾废寝忘食地研究曹雪芹的《红楼梦》,所以他非常熟悉这本书。再加上,今天出门之前,希恩还咬了它一口。所以,他一下子就识破了它的面纱—与红楼梦有关。

在建立“简优派”之前,他有一个独特的想法,那就是:以故事的形式进行去创作诗歌,用最简单的字眼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撇开过去诗人常用的咏物诗,撇开过去诗人常用典的怀古诗,开创一条全新的创作之路。为此,他花了不少心思研究曹雪芹的诗学体系,试图在曹雪芹的诗歌基础上进行创新。可惜,由于他才疏浅学只破解了《红楼梦》中的咏菊诗,还有海棠诗。其他诗,他未能破解。所以,这个计划也就搁浅在那里了。陈可恩盯着眼前这朵野菊花,陷入永无止境的思考之路。

这时,秋风缓缓吹过他的衣裳,仿佛跟他说不要再想啦,快和我一起奔跑吧。但陈可恩不听,因为他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曹雪芹,野菊花,狗狗,它们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陈可恩心想,“如果没有关系,为什么它们会给我一种很重要的感觉。好像如果我想不明白就会错过什么千古之谜似的。今天我要想明白它,今天我要想明白它!”

三角关系,先从曹雪芹开始。如果能把世界上的小说家按照文笔划分等级,那么笔者,他们能够调动人的想象力,在读者的脑海中勾勒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魔幻世界。而笔师,他们能够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帮助读者学习到丰富的知识,从而达到改变现实世界的目的。至于笔王,他们能开拓人的视野,令读者不只是看到事物的表面,还能看到事物背后运转的那个逻辑。笔皇,那可是能够给人类生存赋予其中的涵义,并对过去发生的事作出总结和归纳。笔帝,他们能够创造出具备深刻人性见解的作品,使读者不得不惊叹作者向世人呈现的人生百态。

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划分等级的话,那么曹雪芹绝对是笔帝级别的小说家。因为他所描写的《红楼梦》不是“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而是描写封建贵族青年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和婚姻悲剧。这部小说它不是孤立地去描写爱情的悲剧,而是以恋爱、婚姻的悲剧为中心,写出了当时具有代表性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其中又以贾府为核心,揭露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以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腐朽的封建统治阶层和即将崩溃的封建制度作出有力的批判,使读者预感它必然走向覆灭的命运。

除了曹雪芹以外,我们中国还有三大笔帝,分别是:北宋时期的施耐庵,该作者以描写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在梁山结义的故事,是最早使用白话文写就的小说。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该作者以描写战争为主,诉说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最终司马炎一统三国,建立晋朝的故事,是历史演义小说的开山之作。明代时期的吴承恩,该作者以描写孙悟空出色和大闹天宫后,遇见了唐僧、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西行取经,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达到西天见到如来佛祖,五圣成真的故事,是中国神魔小说的经典之作。

在这四位笔帝之中,陈可恩最佩服的还是曹雪芹。因为曹雪芹做到了他在小说中想做到的事。一,仅凭三言两语曹雪芹就能勾画出一个活生生且具有鲜明的个体特征的小说人物。从撰写《史记》的司马迁那边了解到,如果想要刻画一个令人极其深刻的小说人物,需要将这个人物的缺点以及特征描写出来。可是......他还是无法像曹雪芹那样仅凭三言两语就能做到。二,曹雪芹不仅将诗词典赋与小说的叙事融成一体,还让这些诗词为典型人物性格服务,做到了传说之中的诗如其人。陈可恩也想将诗歌与小说融为一体,但由于他的才华实在有限,创作出来的诗歌不过五六首而已,根本没办法满足人物对诗歌的大量要求。

所以,曹雪芹,又被陈可恩视为超凡的小说家。是他这辈子用尽一切力量都想达到的高度。两年前陈可恩以为,自己可以凭借时代的优势,站在曹雪芹的肩膀上创作出更优秀、更宏大的小说出来。然而,经历了两次失败以后,他再也不敢狂妄自大地说:“我要超越曹雪芹!” 如今的他与其他普通人一样,没有能力打破生活对他们的枷锁,只能陷入永无止境的工作当中日渐趋于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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