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做了很多明知不一定有什么结果但会很坚持的事。
小时候喜欢主持。
起因于幼儿园五十周年大庆,两个老师带两个小朋友主持,两个小朋友一男一女,一个说中文一个说英文。
后来那场主持被刻成了光盘保存了下来,直到上初中,我那句开场白“Dear grandpa grandma uncle auntie,good evening”说得那么认真,台下为啥一片惊呼。
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明白,如果你现在看到一个六岁的萌娃,在大剧院那种舞台上,头戴一串小葵花发夹,一本正经地说这么一串英文,你会作何反应?
那时候还有一个总策划兼导演,是个脾气很差的老爷爷,经常把人骂哭那种,别人都怕他,我不怕,也不怯场,他也从来没骂过我。
后来,小学初中高中主持了大大小小的会议,大学也进过平均身高比我高10厘米的主持团,几乎主持遍院里所有晚会,就这样了。
也没在主持方面有什么值得说的建树,但也的确过足了主持的瘾。
大学时候喜欢辩论。
其实高中就喜欢,但机会不多。大学在忍痛割爱舍弃了好几个文艺类社团以后,进入了辩论队。
没拿过什么奖,甚至自己打比赛都没赢过,噢但带着学弟学妹打比赛赢了几次,也算是有一点点功劳。
也没有成为什么闪闪发光的辩手,但昨天下班路上看到学弟入选了一个辩论节目还是忍不住矫情:
“xx(我们学院)辩论队是我心中永远的白月光”。
一直觉得我的文字天赋和语言天赋还可以,我爸不信,我爸说都是偶然而已,其实就是不想承认没注重在这方面对我的培养。
那也没啥,那就自己摸索着创作下去。
写作的力量,就是在你对生活、对周边的人无话可说的时候,突然让你感到还有好多话可以说。
看吧,上班的时候我可以一天天的不说话,而在这里随便写写就能写这么多。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