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一三五:出文字狱
来书云:“闻语学者,乃谓‘即物穷理之说亦是玩物丧志’,又取其‘厌繁就约’‘涵养本原’数说标示学者,指为晚年定论,此亦恐非。”
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为二矣。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于其亲之谓也。求孝之理于其亲,则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抑果在于亲之身邪?假而果在于亲之身,则亲没之后,吾心遂无孝之理欤?见孺子之入井,必有恻隐之理,是恻隐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在于吾心之良知欤?其或不可以从之于井欤?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欤?是皆所谓理也。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欤?以是例之,万事万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与理为二之非矣。夫析心与理而为二,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之所深辟也。“务外遗内,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谓而然哉?谓之玩物丧志,尚犹以为不可欤?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合心与理而为一,则凡区区前之所云,与朱子晚年之论,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顾东桥所处的时代,朱子在四书方面“官方正统教材〞的地位早已根深蒂固。大凡学者,必求个“学而优则仕”,而学者“求仕”的路上最绕不开的便是朱子对于四书的诠释。
后世学者通过朱熹,通达往圣先贤的精神世界,这是朱熹的价值,也是朱熹的荣耀。后世学者,泥于穿求文字,再也走不出朱熹文字的泥沼,再也无缘看到往圣先贤的精神世界。这是学者的悲哀,更是朱熹的悲哀。
顾东桥之所以困顿,原因只有一个,他无法通过朱熹看到更高大的身影——看到往圣先贤的精神世界。王阳明的意义在于为顾东桥这一类的后世学者,辟出一条“学为圣贤”的路,这条路首先要破除的迷障便是对于朱熹的执念。毕竟,执于朱子者止于朱子——朱子不是“学为圣贤”者真正意义上的为学终点,不破此执便不会有所突破和成长。
王阳明同顾东桥的这封书信,解决的仍然是破除“朱子”执的问题。
你来信说:“听说您对学者讲过,朱子‘即物穷理’的说法,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玩物丧志。还拿朱子‘厌繁就约’、‘涵养本原’等说法作为印证,认为是他晚年对自己学说再审视后的定论。我认为这可能有些不对。”
朱子所表达的关于“格物”的观点,主要体现为“即物而穷其理”,所谓的“即物穷理”,就是在事事物物上穷究所谓的天理。就是以我心求天理于事事物物之中,这样就将心和理分而为二了。如此在事事物物上探求天理,就如同在父母亲人身上去求孝的道理一样,到父母亲人身上探求孝的道理,那么这个孝的道理到底是在父母亲人身上,还是在我们的心中呢?如果是在父母亲人身上,那么当他们去世之后,我心中孝的道理便消失了吗?遇见小孩子掉到水井里,一定会产生恻隐之理,那么这个道理是在孩子身上还是在我们自己心中的良知上呢?或许不可以跟着孩子跳入井中,或许可以伸手援救他,这些都是所谓恻隐的理。这恻隐的理究竟是在孩子身上,还是在我心中的良知上呢?以此类推,万事万物的理无一不是如此,这样就可以明白将心与理分而为二这一观点的错误所在了。把心与理分而为二,实质上就是告子的“义外”之说,孟子曾经深刻地批判过,“务外遗内,博而寡要”——既然你已经知道这不对,为何还要这样说呢?我说它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玩物丧志,难道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所说的致知、格物,是将我心中的良知在事事物物中实现。我心中的良知,也就是所谓的“天理”,将我心中良知的天理实现在事事物物当中,事事物物便各得其理、各得其所,实现、彰明我心中的良知,就是所谓的“致知”。让事事物物各得其理、各得其所,就是所谓的“格物”。这是将心与理合而为一。把心与理合而为一来看,我前面所说的,还有我对于朱熹先生晚年定论的说法,便都能够不言自明了。
佛家有“不立文字”之说,孔子有“述而不作”之自律。大抵真正有智慧的人,都能看到文字背后的潜在弊端。
据说,禅宗六祖慧能是不识字的。有一次,一位比丘尼找到他,请教某部经的真意。慧能大师明确告诉她,自己不识字,若要求那部经的真意,还须将那部经念给他听。那位比丘尼十分不解,质疑慧能大师连字都不识怎么可能洞悉经书真意?
慧能大师用“以手指月”作比,他说:“人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到月亮的所在后,还会一直盯着那指引月亮所在的手指看吗?”
朱熹注解四书的文字,好比是指向月亮所在的手指。圣贤们创造的光明的精神世界,好比空中那一轮明月。太多的读书人,因为一直盯着指向月亮的手指看,忽略了真正的月亮。从这个意义上讲,朱熹的注解文字,俨然就是一座文字狱,此文字狱如果不能自学者心中破除,便意味着学者要终生囚于此狱中,再难看到那皎白明月一般的圣贤的精神世界。
入文字狱,是学者的必修课;出文字狱,何尝不是学者的必修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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