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只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但就是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是那么的困难。
我用了一个晚上和一个下午将这本书看完,书的大概内容就是讲一个老男人哈罗德为了拯救一个患癌的朋友,试图通过徒步走路的方式让疾病远离她。强大的信念支撑他走了87天,走了627公里到达贝里克,来到了奎妮的病床旁,以及走来一路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见过五光十色的风景等等。
书中很多句子写得很有哲理,我很喜欢。
“海浪依然前赴后继地投身于海岸,越推越高,带着这么大的能量,用尽精力,穿洋过海,载舟驶船,最后的结局就是成为她脚边的一团泡沫”。说的真好,我们人生就是徒劳无功的生活,为着看不着的明天,摸不清的方向而整日整夜的奔波,最终还不知结局是否会让自己满意。
“人们总在路上落下最奇怪的东西”。有的人落下的是温暖,有的人落下的是仇恨,人生路上,风景不同,带给你的想法和感受也就不同,你所能置之身外也就林林总总,奇奇怪怪。
“如果他能一直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他知道自己一定可以走到贝里克的”。人就是一旦认准了什么事,一旦认准了比自己优秀或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就会奋发或者萎靡,庆幸的是哈罗德坚持下去了,庆幸的是我也是个不认输的人。
“为了一个愿望上路,仅此而已”。在去贝里克的路上,逐渐被人熟知,成为别人三餐后谈论的对象,多了很多追随者,哈罗德是因为心中怀揣着让奎妮活着的愿望,但其他人呢,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心安但却显得滑稽,你的思想都不纯粹,你又有什么理由救赎自己呢?
“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行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我们好像热衷于迷茫,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觉得世界上所有人都不了解自己的真实感受,其实以上的话何尝不是一种很好的解释呢?我们都只不过是这世上的沧海一粟,只属于自己单个个体。
“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食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当我们摆脱了千篇一律的生活,当我们走向熟悉生活的相反方向,我们会发现原来世上还有这么多美好的事物,我们会发现原来很多看似长相一致的植物,有的能救人但有的却是只会害命。
我欣喜最终哈罗德和莫琳解除了20多年的隔阂,欣喜哈罗德这一路有那么多不曾相识的人给予帮助,或是一杯咖啡,或是一块三明治,善良的人总是不计回报,慷慨解囊,他们不会质疑你的能力,只会说加油,伙计。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段与回忆和前方披肩的旅行,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强大的信念会助你迈出更稳健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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