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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投井情郎遭陷,包公审鬼了断冤案?《情史》番外篇之《包公案》

情人投井情郎遭陷,包公审鬼了断冤案?《情史》番外篇之《包公案》

作者: 小桃爸爸 | 来源:发表于2024-07-24 20:14 被阅读0次

    上文说过,《情史》中的《张幼谦》故事也被改编进了明朝时期的小说《包公案》当中,今天就来讲一讲这个故事。

    这一故事出现在书中的第五十七回,名为《续姻缘而盟旧约》。故事的前半部分与《情史》中相同,直到二人私会被抓才开始有了变化。

    简述一下前文,看过之前文章的朋友可以跳过:

    在宋朝的浙东路,有两户人家相邻而居。张家累世为官但如今没落贫困,罗家在这一代法迹家庭富裕。

    两家分别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同年同月同日生而生,男孩名叫张幼谦,女孩名叫罗惜惜。因为张家是书香门第,因此到了读书的年纪后,罗家便将罗惜惜送到张家与张幼谦一同读书。

    天长日久两人渐生情愫,并且在十多岁的年纪偷尝禁果。原本二人以为可以结成连理,但嫌贫爱富的罗父却将女儿与当地富豪辛家订婚。有情人难成眷属,于是只好每晚在罗惜惜的闺房里偷偷相会,但最终还是被罗家父母察觉,并在家中捉住了张幼谦。

    接下来的故事,《包公案》与《情史》的走向发生了不同。本文中张幼谦被抓走后罗惜惜便投井殉情,然而当时却没有人察觉,等到第二天其父母发现之时已经为时已晚,捞上来的时候人已经凉了。

    此事让罗家和辛家都非常恼火,于是罗仁卿诬告张幼谦奸杀罗惜惜,辛家则出钱贿赂浙东安抚使(这是比太守还要大一级的官,相当于省长),想要把罪名坐实。

    张幼谦遭遇了严刑拷打,却始终不肯认罪。张家也同样找到湖北安抚使说情,但在这里干预此案的也是和他同级别的浙东安抚使,收到重贿的他丝毫不给情面,最后强行将张幼谦定为死罪,冬月处斩。

    这个时候我们的包大人出场了。他刚好来到浙东路巡视,走到西街之时,忽然刮起一股旋风,并且围绕着马头转了很多圈也不肯散去。包公觉得事情怪异,便让手下差役跟着那股风查看情况。

    差役一路跟随,发现那风到了罗家东厢那里便停了下来。于是包拯便将罗仁卿叫来问话,罗仁卿回复说自己的女儿前些日子身死,如今尸体正停在东厢。

    包公认为此中必有冤情,于是启动了“日审阳夜审阴”技能。当夜他在公堂之中秉烛夜审,果然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子冤魂前来哭诉,正是罗惜惜。

    听完罗惜惜的讲述之后,第二天包拯便又派人拘来罗仁卿,询问他女儿死去多久,得到的回复是一个月。因为罗家声称女儿是被谋害,包公便以验伤为由要求开棺。

    打开棺材后,发现罗惜惜的尸体栩栩如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于是包公决定在审案之前先帮一帮这对苦命鸳鸯。他派人去茅山请董真人,听说情况后董真人表示一个月还有救,于是下山喂给罗惜惜吃下一粒丹药,成功地将她复活。

    女儿死而复生,罗家自然一片欣喜。此时包公升堂断案,先问罗仁卿还想不想把女儿嫁给辛家,罗仁卿说罗惜惜死后他们便退还了彩礼,想嫁也嫁不成。

    包公又问愿不愿意嫁给张幼谦,罗仁卿答当初也曾有此意,只想等张幼谦得到官职后再嫁,却没想到女儿认定了他,才惹出这些麻烦。

    这里罗仁卿的话纯粹就是找借口为自己开脱。如果他真心想等张幼谦,又怎么会和辛家订婚?包公也知道这家伙鬼话连篇,于是质问他既然知道二人是两情相悦,为什么还要诬告张幼谦谋杀。罗仁卿无言以对,只能俯首认罪。

    之后包拯公布判决,判罗仁卿将女儿嫁给张幼谦;辛氏被判行贿,罚钱五百贯。至于浙东安抚使,因是封疆大吏,因此包拯将他的罪行写进奏疏提交皇帝,一个月之后又朝廷下诏将其以受贿和制造冤狱罢免。

    包公因为促成此段姻缘而美名远扬,张罗二人的结局也和《情史》中一样,张幼谦在第二年登科做官,夫妻二人白头偕老。

    相比于《情史》,《包公案》的改编使得故事更加曲折和精彩。虽然《包公案》的成书年代早于《情史》,但后者的版本应该更加原始,这是因为《包公案》中有一些明显的缝合痕迹。

    因此我认为在《山堂肆考》和《包公案》之间肯定还有这个故事的原版,或者也可能更早,只是已经无从查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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