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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解】第十七章

【老子道德经解】第十七章

作者: 灵素心蘭 | 来源:发表于2023-04-09 09:36 被阅读0次

老子道德经解

憨山大师著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故信不足焉,有不信。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注】此言上古无知无识,故不言而信。其次有知有识,故欺伪日生。老子因见世道日衰,想复太古之治也。

太上下知有之者,谓上古洪荒之世,其民浑然无伪,与道为一,全不知有。既而混沌日凿,与道为二,故知有之。是时虽知有,犹未离道,故知而不亲。

其世再下,民去道渐疏,始有亲之之意。是时虽知道之可亲,但亲于道,而人欲未流,尚无是非毁誉之事。

其世再下,而人欲横流,盗贼之行日生。故有桀跖之非毁,尧舜之是誉。是时虽誉,犹且自信而不畏。

其世再下,而人欲固蔽,去道益远,而人皆畏道之难亲。故孔子十五而志于学,至七十而方从心。即颜子好学,不过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可见为道之难,而人多畏难而苟安也。是时虽畏,犹知道之不敢轻侮。

其世再下,则人皆畔道而行。但以功名利禄为重,全然不信有此道矣。

老子言及至此,乃叹之曰,此无他,盖由在上者自信此道不足,故在下者不信之耳。然民既已不信矣,而在上者,就当身体力行无为之道,以启民信。清净自正,杜民盗贼之心,可也。不能如此,见民奸盗日作,犹且多彰法令,禁民为非。而责之以道德仁义为重,愈责愈不信矣,岂不谬哉。故曰犹兮其贵言。贵,重也。此上乃历言世道愈流愈下。

此下乃想复太古无为之治。曰,斯皆有为之害也。安得太古无为之治,不言而信,无为而成。使其百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人人功成事遂,而皆曰我自然耶。

盖老氏之学,以内圣外王为主。故其言多责为君人者,不能清静自正,启民盗贼之心。苟能体而行之,真可复太古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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