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麦有两个人生,前半生和后半生。不,还有现在的落叶归根,那是第三个人生了。他温煦的眼睛看着十八岁的华飞,微微地笑,一点也不觉得十八岁的人可能会听不懂,他说,佛家是接受一切的。我的前半生是个王子,后半生是个乞丐,但是王子和乞丐像一条河的上游和下游,其实一直同时存在,只是当下不知道而已。现在都过去了,我可以说,是的,我都知道了,而一切,都是好的。
龙应台《苏麦》
高中读《目送》,和同桌讨论席慕蓉、三毛和龙应台。同桌是副校长的女儿,高二读了一半,有天搬了桌子就去了楼下的文科班,走艺考的路子上大学。毕业请吃饭,她也叫了我,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之后各走各路,互不往来。
她说她最喜欢三毛,喜欢那个像风一样在撒哈拉的旷野上自由飘荡的灵魂。我那时活得很呆板,缺乏艺术细菌的感染,对三毛执意前往撒哈拉的举动很是不解。至于她的文笔,在当时的我看来明显不够精致(与徐慕容比)。但是吧,三毛有一种很神奇的力量,她让我觉得,她写的每一个字,我都愿意相信,即便在过了这么多年,我早已熟习“记忆不可靠理论”和作家常用的某些写作套路之后。
三毛让我相信“爱情”的存在,但龙应台才是那个教会我生活的人。
在读过《目送》的大陆读者里,似乎大家都对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这段话印象深刻。或许是年龄未到,又或许是我本就对代际离别这件事后知后觉,从初读的那一天到现在,我最喜欢的那句一直是“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而在整本《目送》中,我最喜欢《苏麦》,喜欢他说的那句“是的,我都知道了,而一切,都是好的”。
这两句话里包含着一种看世界的特殊视角,前者类似于“cause-effect”的归因模式,后者则带着满满的包容心,提醒我不论是面对已知还是未知,都要带着“understanding, not judging”的心理准备。
大半夜睡不着的时候,我喜欢做两件事:听蒋勋细说《红楼梦》的音频,或者看龙应台写的文字。去年一个人在福州等飞机,原计划晚上9点半起飞的航班到了11点半还没开始登机。读《呼兰河传》,却又很是心不在焉。站起来立在窗边,偌大的机场空空荡荡,仅在远处停着几架客机。
我却又想起那条蜥蜴来,龙应台说:“下山的路上你折了一枝茶花,用手帕包起。泥土路上一只细长的蜥蜴正经过,你站到一边让路给它,看着它静静爬过,背上真的有一条火焰的蓝色。”忽然明白,这场景的描写其实透露了作者当时的视角与心情。她不写山,不写云,写路旁的山茶花和脚下的蜥蜴,因为此时她正低头走路,带着父亲葬礼过后的不舍与悲痛。人在难过的时候,头也常常就不自觉地低下了——好像那时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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