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领导指定我第一次负责组织并带学生参加比赛。每校最多派出2支队伍,那就需要2个指导教师。除了我之外,应该还需要一名指导教师。
本来已经确定了A为另外一名指导老师,但由于某些原因,A不同意今年继续指导,以各种忙为理由。经了解,我才明白真正的原因--教师投入产出比较低。去年的比赛,三支队伍,三个指导教师,分别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既有奖金,又有教师的教科研分数。二等奖只有奖金,没有教科研分数。三等奖既没有奖金,也没有教科研分数。这里面就出现了抢学生的问题,优秀有潜力的学生该如何分配给指导教师。
今年的比赛要求最多2支队伍,领导就得要求2支,这样能让更多优秀的学生能有展示的机会,获奖的几率也更大些。为了避免教师的内耗,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向领导提议由一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2支队伍,这样就不存在着抢学生的问题。今年由我开始一个人全权负责2支队伍,以后也都是一个老师负责。
这样做当然也有风险,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一下子就会翻倍,压力加大,最终参赛队伍的成绩完全取决于这一个指导教师和参赛队伍,不确定性增加了。但是,我想能够最大限度避免教师资源的内耗,另一方面,这也符合“一个和尚挑水喝”的原理,更能激发起教师个体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完全“自负盈亏”。
我现在还有点不太相信自己怎么做出了这样大胆的决定......当然,这只是我的预想,实际怎么样?且看我10月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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