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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梯广告年入过万元?小区公摊区域的广告收入最终归了谁,你拿到

一部电梯广告年入过万元?小区公摊区域的广告收入最终归了谁,你拿到

作者: 萧之言 | 来源:发表于2019-02-27 09:43 被阅读0次

            在各大小区里各种类型的广告越来越多,随处可见,从以前的小海报到现在的电子屏、标签提示,不仅电梯里、门厅里,甚至连出入提示、消防楼道、地下车库抬杆里都充斥着广告。相信各位业主们当初买房时都清楚,实际的购房面积不仅仅只是房子的面积,还要算上电梯、楼道、门厅等地方的公摊面积,而这亦表示这些公摊的区域也算是小区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

    面对这遍地开花的广告,或许许多人都已经习以为常。但广大业主们是否又曾想过,你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否有权私自出租小区公摊面积中的广告位?而其中所得来的广告位收入究竟又应该属于谁?估计许多业主都会认为这些都是物业公司管的,收入什么的即便是有也是给的物业公司的吧?

            其实,自2007年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就已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小区公共场所,公告设施上经营广告,应当经过小区全体业主同意或授权,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引入广告。经营广告所得,也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披露相关账目,具体如何使用应当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或者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也就是说,这些公摊区域的广告收益都应该是属于所有业主公同拥有的。

    估计不少业主看到这个规定会感到有点懵了吧,物业公司让外面的商家进来打广告什么时候来征求过自己的意见了?自己什么时候又分到过丝毫的出租这些广告位的收益了?

    若是大伙去了解一下都能问到,电梯里租一个小广告位一个月一般都需要几百块,而一个电梯里基本都会有3、4个广告位,也就是说一个电梯里那4个广告位全租出去一个月基本都会有1千多的广告收入。看到这里,或许不少业主就会想,一个月才1千多,整栋楼这么多业主能分多少?按一栋32层,每层4户来算,每户才分那10来块钱,为了那点钱就去找物业算账又有什么意思?房子都买了还会在乎那10来块钱?

    当然,这点钱真要算起来确实不多。但是,小区里貌似也不是只看到这几个广告的吧?其他地方的广告位呢?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一个月有分个五、六十块应该也不是什么问题的,甚至有些大点的小区广告多的,分个100块左右貌似也是有可能的。或许,你会觉得这几十、一百的也不是多大的收入,但是,仔细想想,你们小区的物业费好像也不是很多的吧,这个收入要是拿去抵扣也是能少交不少物业费的,收入多的就是少交一半物业费都是不成问题的,而这本身也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还有的就是,这里看上去业主到手的钱就那几十块,并不多,但这只是因为分摊的人多了。现在的小区里面十几、二十栋楼都是很常见的,要是不分摊开,每个月物业公司所得到的广告收入可是过万的。

    现在买套房有个10m²左右的公摊面积都是很正常的事,有些的可能还不止,按那一线城市的房价,这公摊面积起码就得花上10来万。虽然说,这些公摊区域大伙平时都会用到,也是为自己所服务的,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但是开发商把公摊区域的建设费用都算到你们的头上,自己花了这么多钱给它“买”了下来,最后却被物业公司拿去当“生财工具”,擅自引入广告商,每月的广告收入都据为己有,自己不仅不知情,当业主去问时,有些物业公司甚至还会以各种借口推脱,这样的事情也是觉得无所谓的吗?

    即使业主们知道了自己应有的权益被他们侵占了,但很多时候都会因为个人分摊的数额并不多,大多数人都并不是太在乎,平时也不想花太多精力与时间去跟物业纠缠,而物业公司的“强势”和投诉无门,也往往使得业主们对此无可奈何,更让物业公司们更加的“肆无忌惮”。即使投诉维权成功撤换了物业公司,最终受累的还是业主自己。

    其实,把所有的广告收入全部都直接交由业主分摊也是不太现实的,毕竟没有“利益”的事情物业公司也不愿花精力去经营管理,更不可能自己花时间去打理。主要是要让这些钱更加透明化,可以将它作为小区的管理资金,用在那些维修服务、公摊水电费之类的公共开支上,还可以将一部分作为报酬给物业公司,也让物业公司能更好的给我们提供服务,最终受益享受的还是自己。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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