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裸泳也是被迫的。小时候家在河谷中,谷底的小溪流汇入长江的支流之一,清江。后来清江下游建起了大坝,接着蓄水成功,于是谷底的小溪变成了大河,原本在半山腰的村落就跑到河边去了。不过对我们当时那帮小孩却没有“桑田变沧海”的感慨,只是觉得好玩。或许生命真是来源于大海,幼年的我们对水有种天然的亲近,看着滔滔江水只是感觉兴奋,冲过去本能的扑倒在水里,而且还特别开心。但大人们不这样认为,水很深,最深处200多米。但水这玩意和毒品一样,一沾就上瘾,屡打不改。
由于下河游泳会把内裤弄湿,内裤湿了回家铁定挨打。于是在这么严峻的形势下我们很自然的选择了裸泳。后来有一次叔叔趁我们游泳的时候拿着我们的衣裤就跑走了,所以裸泳就进阶到了裸奔,当然,这是题外话。所幸后来渐渐泳技获得了认可,父母们也渐渐接受了,也就没有裸泳的必要。
小时候只是图好玩,玩过就忘了,真正开始想过这事儿是始于去年在美国的一次际遇。当时在德州首府奥斯汀,据朋友介绍,说附近有个水库,适宜游泳。还是天体运动的圣地云云。出于好奇,就在网上搜了一下。结果发现是个以落日景观出名的地方,附近还有很多豪宅。搜索时我发现这个地方还特别适合我这种徒步的狂热分子。于是我迅速订下了计划。终于在一个晴朗的日子。经过五个小时轻装徒步,路上还拒绝了好几次搭顺风车的机会,我来到了这传说中的圣地,其实这里只是水库边的一个小公园,按照这里的规定,年满18周岁方可进入,出示了一下护照,我跨过了大门,然后穿过树林,走下山坡,到了岸边。离岸边有段距离的位置建有一条简易的小道,与水面平行,沿着曲折的河岸延伸至远处,三三两两的人们就在岸边游泳,或者进行日光浴。真的是天体,我不由得有些紧张,正沿着平坦的小道走着,试图寻觅一处幽静的所在,突然迎面走来一个高大的白人男子,一个估摸着四十岁的大叔,一丝不挂,全身就一双拖鞋,眼神坦然,悠然自得。这股强大的气场感染了我。在一个隐蔽的小河湾里我很快下水了,抛开一切束缚的感觉真的不错,水流轻抚我的身体,感觉心里特别安定,我不由得想,或许在母亲的子宫里就是这种感觉吧。或许人本来就是自然之子。
但我还来不及深味这种终极的归属感,就出现了一个小插曲,我所在的这个小河湾突然来了两个穿着比基尼的年轻女孩,在我神游的时候就在我附近下水了,我不禁老脸一热,一把抓过放在水边的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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