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以年近古稀的高龄,仍然能保持两年一部长篇的创作频率,无论书写的好与不好,起码这种坚持是特别值得钦佩的。见过太多的作家,写着写着就失去了灵感,江河日下。贾平凹近几年的带灯,极花,我都看了。至少在文学方面的尝试和探索还一直在继续,对于一名老作家来说难能可贵。
说回这本书,这本书的真正主角是秦岭。在一个镇子的悲欢离合中,掺杂着大量对秦岭风物的描写。动物植物,各种手工艺和风俗,吃食的制作,洋洋洒洒,蔚为大观。
语言是我最佩服贾平凹的一点。或许他的语言风格并不适合普罗大众,只有对陕西人,尤其曾经有农村生活经历的陕西人,才有足够的吸引力和亲切感。但他语言锤炼真是已经做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比如第二张图中的景物描写,说到树的身上“锈满了苔藓”,一个锈字,风味尽显,如在眼前,真是再找不到更适合的字了。
今天读到第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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