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二年 495年
五月,趙郡王幹在洛陽,貪淫不法,御史中尉李彪私戒之,且曰:「殿下不悛,不敢不以聞。」幹悠然不以為意。彪表彈之。魏主詔幹與北海王詳俱從太子詣行在。既至,見詳而不見幹,陰使左右察其意色,知無憂悔,乃親數其罪,杖之一百,免官還第。
八月,魏高祖游華林園,觀故景陽山,黃門侍郎郭祚曰:「山水者,仁智之所樂,宜復修之。」帝曰:「魏明帝以奢失之於前,朕豈可襲之於後乎!」帝好讀書,手不釋卷,在輿、據鞍,不忘講道。善屬文,多於馬上口占,既成,不更一字;自太和十年以後,詔策皆自為之。好賢樂善,情如飢渴,所與游接,常寄以布素之意,如李沖、李彪、高閭、王蕭、郭祚、宋弁、劉芳、崔光、邢巒之徒,皆以文雅見親,貴顯用事;制禮作樂,郁然可觀,有太平之風焉。
治書侍御史薛聰,辨之曾孫也,彈劾不避強禦,帝或欲寬貸者,聰輒爭之。帝每曰:「朕見薛聰,不能不憚,何況諸人也!」自是貴戚斂手。累遷直閣將軍,兼給事黃門侍郎、散騎常侍,帝外以德器遇之,內心以膂為寄,親衛禁兵,悉聰管領,故終太和之世,恆帶直閣將軍。群臣罷朝之後,聰桓陪侍帷幄,言兼晝夜,時政得失,動輒匡諫,事多聽允;而重厚沉密,外莫窺其際。帝欲進以名位,輒苦讓不受。帝亦雅相體悉,謂之曰:「卿天爵自高,固非人爵之所能榮也。」
九月,丙戌,魏主如鄴,屢至相州刺史高閭之館,美其治效,賞賜甚厚。閭數請本州,詔曰:「閭以懸車之年,方求衣錦,知進忘退,有塵謙德;可降號平北將軍。朝之老成,宜遂情願,徙授幽州刺史,令存勸兩修,恩法並舉。」以高陽王雍為相州刺史,戒之曰:「作牧亦易亦難:『其身正,不令而行。所以易;『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所以難。」
十二月,乙未朔,魏主見群臣於光極堂,宣下品令,為大選之始。光祿勳於烈子登引例求遷官,烈上表曰:「方今聖明之理,朝應廉讓,而臣子登引人求進;是臣素無教訓,乞行黜落!」魏主曰:「此乃有識之言,不謂烈能辦此!」乃引見登,謂曰:「朕將流化天下,以卿父有謙遜之美、直士之風,故進卿為太子翊軍校尉。」又加烈散騎常侍,封聊城縣子。
魏主謂群臣曰:「國家從來有一事可歎:臣下莫肯公言得失是也。夫人君患不能納諫,人臣患不能盡忠。自今朕舉一人,如有不可,卿等直言其失;若有才能而朕所不識,卿等亦當舉之。如是,得人者有賞,不言者有罪,卿等當知之。」
先是,魏人未嘗用錢,魏主始命鑄太和五銖。是歲,鼓鑄粗備,詔公私用之。
——《通鉴 齐纪六 高宗明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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