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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有个男人叫小红

城中村——有个男人叫小红

作者: 陆星渊 | 来源:发表于2022-03-28 09:24 被阅读0次

    一、

    油松土地庙是附近几个城中村集资翻修的,在油松路拐上新牛路的三岔路口,早年间只有砖头垒砌的半米高一个小破庙,里头供着的土地老爷只剩下半拉脑袋。翻修后的土地庙很阔气,重新塑了土地像,整天笑眯眯看着眼前跪拜磕头的信众。不知道是谁家先把搬家遗弃的财神像挪过来,自此以后,土地庙旁边的财神越聚越多,各种形态都有,且大都带着完整的神龛香炉,土地庙俨然成了财神聚会的地方,香火却格外的旺起来。当地人的习俗,初一十五都得拜财神,旁边两米高的大香炉日日烟云缭绕。但今天,土地庙前头站了两排武警,将小庙围了起来,警戒线外头的村民越聚越多,有人喊着“反对暴力执法,不能拆我们的土地庙”,喊了两声见无人应和,也就偃旗息鼓,只是人群依旧在围观。

    上午十一点,林朝宗办完出院手续,老婆搀扶着打了车,穿过龙华新区无数耸立的高楼,回到上油松的家。林朝宗在坂田还有一栋楼,但在他看来,只有上油松的两层别墅才配得上“家”这个词,坂田那栋楼只是他的财产,租给别人住还行,自己是不去住的,他还是习惯贴地气的生活,宽敞的院子里栽上几排果树,留一块空地种菜,二楼楼顶有一个极大的水池,养鱼养龟,水池边搭了葡萄架,剩下的空间也种了菜。如果不是为儿子操心,他的日子应该算是很幸福。

    林朝宗的儿子今年三十三岁,七岁那年胡乱吃药吃坏了脑子,人就痴傻起来,厉害的时候饭都不知道吃。林朝宗两口子担心将来撇下他一个人在世上受欺负,琢磨着给他找个老婆,将来等他们走了,也好代替他们照顾儿子,相亲的小广告一年能撒出去千八百张,人也相看了不少,结果无一例外,人家一听男方是个傻子,抬腿就走,蹉跎到今天,两口子愁白了头。

    邻居来告诉他们有人要拆土地庙的时候,林朝宗正躺在沙发上催促老婆去楼上给乌龟喂食,他老婆一边找出鱼食一边念叨着要卖了这些没用的东西,要是她能做主,恨不能早就一锅一个把这些玩意都炖了喝汤,可架不住林朝宗稀罕它们。鱼池里除却几尾锦鲤,大大小小得有百多个金钱龟,林朝宗就是前几天在池子旁边的葡萄架下边躺着睡着了,才给爬出来的乌龟咬伤了命根子,可他回来并没有丝毫要把这些乌龟处理掉的意思,依旧好吃好喝伺候着,可见林朝宗是真的喜欢养乌龟。

    听说土地庙要被拆了,林朝宗顾不上刚做了手术的疼痛,让老婆拿轮椅推着自己赶过去,好在离得不远,没几分钟就到了,土地庙周遭已经围满了人。土地庙虽不是宗祠,在村民心里却是十分重要,好在村里主事的已经询问清楚,执法队并不是要拆土地庙,而是要把违规的围栏和路边摆的财神清除掉,按照他们的说法,会保留土地庙跟香炉,只是规模缩小了好几圈,村民们再要祭拜的时候,场地空间小了许多,因为误会,村民们拦住执法队不让动手,这才引来了武警维持秩序。事情说清了,村民们也就没有必要继续围着,陆续散去,这时候有个人一边喊着一边冲过来,直扑到土地庙的门框上,“不能拆,等胡炜,等胡炜,胡炜回来……”

    “小红,别瞎闹,快跟我回家。”林朝宗看见是自己的儿子,顿感丢了老大的面子,赶忙催促。他老婆跑过去把儿子拽了回来,嘴里安抚道:“不拆不拆,人家就是把这一圈铁栏杆撤了,土地庙不动,啊,听话,跟妈妈回家。”

    儿子跟着回来了,林朝宗两口子却阴沉着脸,尤其林朝宗,听到“胡炜”这两个字,心里咯噔一下,仿佛身体掉进无尽的深渊。

    二、

    二十年前,深圳还没有龙华区,民治这地方是个治安混乱、破破烂烂的镇子,这一片几乎都是搞传销的,也没啥工厂,来自五湖四海梦想着一夜暴富的年轻人蛰伏在村镇的民租房里。

    胡炜就是那个时候从北方老家坐火车一路南下到了深圳,那年他才十几岁,因为没考上大学被父母埋怨了一整个夏天,他决定离开那个让他压抑了十几年的所谓的家。和那个学习优异考上名牌大学的哥哥不同,胡炜从小就不受家里人待见,起初他觉得是因为自己的出生导致家里被罚款罚到家徒四壁,所以家里人对自己不待见,可这并非他的过错,至少不是他的选择,为什么要自己承担呢?后来,他一度怀疑自己并不是父母亲生,是捡来的,既然在这个名义上的原生家庭里感受不到一丝温暖,他索性离开故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过自己的生活。

    胡炜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福田的一个工厂,流水线上的操作工,对学历要求不高,同一批招收的百多个人,都是二十不到的年轻小伙,工资不高,食宿都在厂内,这工作干了将近两年,后来厂子为了节约成本,将职工宿舍搬到了民治,来回上下班都有班车接送,这样一来,每天都要少睡俩小时,胡炜就辞了工作,在民治的工地上做小工,那会开始出冒出许多新建的工厂和楼盘,找个活干并不难,只是他两年多不曾回家,家里人也并没有主动联系,似乎一切都在循规蹈矩的进行着,他的有和无并不能引发任何异常和突兀。

    胡炜第一次路过油松的土地庙时,他正学着摆摊卖服装,那天傍晚天气不太好,深圳的雨说来就来,从来不打招呼,胡炜早早收了摊,从油松的菜市场买了两根黄瓜、几个土豆,经过土地庙旁的野地,见有几个混混围着一个人拳打脚踢,若是往常,这样的事他早就见怪不怪,也不会多管闲事,可那几个混混看上去都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个个瘦得皮猴一般,挨打的也只是个半大小孩,没来由地,他心里竟然头一回有了打抱不平的冲动,且这冲动很快就被他付诸于行动,他喊了一嗓子,随即打路边捡块砖头冲过去,那几个混混不经吓唬,一哄而散,露出蜷缩在草坡上的苦主。

    地上这位站起来,也不知道拍打拍打身上的泥土,却先是露出一口小白牙对着胡炜笑了,胡炜这才看清,眼前的半大男孩看年纪跟自己相仿,五官清秀,身量瘦挑,身上的衣服除却沾了泥土,倒也规整,只是他笑完了,又将手里的一只唢呐往怀里紧了紧,生怕被人抢走了。

    “你叫啥”胡炜问他。

    “小红。”

    胡炜以为自己听错了,伸手扒拉扒拉他的头发,在下巴底下摸了一把,确认是男的,才又问:“你叫小鸿?”胡炜想起佛山英雄黄飞鸿。

    这回就只剩下点头。

    “你几岁?”胡炜又问。

    “你几岁。”

    “我问你几岁?”

    “我问你几岁。”

    原来是个傻子,怪不得被几个麻杆一样的混混给揍了,胡炜心想。小红不知道胡炜的心思,见他不再问话,于是将唢呐举起来。

    “我给你吹喇叭。”说完,他竟真不管不顾的吹奏起来。

    彼时夜色已经笼罩下来,走这条小路的人也不太多,偶尔路过一两个也是急匆匆远去,土地庙前的土坡上,胡炜坐在大榕树下,风一过,枝叶沙沙响,听小红吹完了一首甜蜜蜜,他时不时瞥一眼土地庙破败的顶瓦下,黑洞洞的小庙里头,看不清土地爷的脸面,只觉阴森森的瘆人。用唢呐吹流行歌曲,他觉得小红是个奇葩。

    小红虽傻,却记得回家的路,其实本来就离得没多远,胡炜干脆好人做到底把他送回了家。

    小红的父母自是千恩万谢,当即留他吃饭,胡炜因为在土地庙前这么一折腾,再回去做饭也确实有些晚了,肚子早就叫起来,便半推半就留下。饭桌上聊开了,他这才知道傻子不叫小鸿,而是小红,说是出生时找大师算过的。小红的父亲叫林朝宗,小红还有一个小几岁的妹妹,不知为何,吃饭的时候竟没见到。

    自那以后,胡炜就跟这一家人熟络起来,隔三差五去蹭个饭,帮忙干点活,一来二去的,倒像是一家人。林朝宗也是做服装生意的,有自家的店铺,或许是见他一个外地来的小伙子独自闯荡不容易,林朝宗偶尔会用自己的资源帮一帮胡炜。

    说来也怪,小红在自己家是什么都不做的,可自从认识了胡炜,他却十分积极的去帮胡炜搬东西看铺子。林朝宗两口子并不生气,反而很高兴,甚至有点私心想着认个干儿子,以后也好照顾小红。

    小红智商不高,却唯独在唢呐上面极具天赋,可谓无师自通。最早,村里有个唢呐匠,远近的红白事都找他,后来流行了西式,婚礼是西式的,连死了人都按西式葬礼办,唢呐就绝迹了,但在老唢呐匠去世之前,小红从他那里得到了一只唢呐。但凡听过的曲子他都能吹出来,唢呐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胡炜有空闲的时候就常常坐在土地庙旁边的榕树下,有时是晴朗的傍晚,有时是阴雨淅沥的清晨,听小红用唢呐吹奏流行歌曲,他自己在老家的时候就经常一个人坐在山坡的石头上发呆,有时候盯着蚂蚁窝看上一两个小时,有时候望着天上的云朵飘来荡去,就跟听小红吹唢呐的时候一样。

    有些时候,他们是两个人,有些时候是三个人,多出来的那个女孩经常在饭点的时候从林家跑过来,先是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盯着胡炜看,等小红吹完了,不再继续吹的时候,她就大声喊,回家吃饭了。她叫猫四,是小红的妹妹,对于这家人的起名字,胡炜感到无奈之余又觉得新奇,他问过猫四为什么叫猫四,她说自己是林家收养的,给她起名字的时候,林朝宗看见院子里有几只猫,他说猫三狗四,于是就给她取了个小名叫猫四。

    胡炜第一次看见猫四的时候,脑袋里就想到电视机里播放的那首“小芳”,尤其那句“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猫四不是小芳,说起来倒是小红更像小芳,小红呆呆傻傻,长得却极俊,又格外善良,碰到去家里乞讨的,他总是央求母亲多给人一些。

    猫四有时候会在小红吹奏完一首新学的曲子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比如,这傻子吹得可真难听,胡炜说,你不能叫他傻子,他是你哥。猫四只是撇撇嘴,不以为然,好在小红从来不计较。

    三、

    胡炜刚到深圳的时候还偶尔回趟老家,在他对那种淡漠的家庭环境彻底绝望之后,他一个人留在深圳度过了许多个春节,再也没有回去过,在这一点上,他很同情猫四,亲情这种东西很多时候并不等同于血缘。

    相较于北方那个名义上的家,胡炜觉得倒还不如林家人对自己好一些,最近这两年,逢年过节,林家人都邀请胡炜去吃团圆饭,似乎把他当成家里人,让他难得的感到心中温暖。

    林家因为被占的几块地得了丰厚的补偿,于是林朝宗在坂田有了一栋楼,又把上油松的老宅翻盖成两层楼的别墅。经过一番打拼,胡炜也有了自己的铺面,不用风吹日晒在外面摆摊受罪,生活总是在某些人眼前展现积极美好的一面,小红依旧成天跟在胡炜后面,像他的一条尾巴。

    上油松的土地庙头一次被翻修一新,破砖墙变成了两米高的水泥墙,顶上是明黄琉璃瓦,老远能看见反光那种浮夸的华丽,土地爷换了金身,一脸的慈祥,请进来的那天,全村的人都来烧香磕头。庙前的台阶都铺了瓷砖,胡炜来听小红吹唢呐的时候,再也不会坐得一屁股黄土了。他也诧异,土地庙还能修得这么阔气?记忆里他老家也是每个村都有土地庙的,但大约都在村头不起眼的土坡上用简单几块砖头搭起狗窝似的那么一点空间,里面的土地爷也经常是由一双鞋、一个牌位所代替,且在北方许多地方,土地庙仅仅是在死人的时候才会被人们记起。胡炜记得小时候村里死了人,下葬之前,棺椁是要被抬出村子到土地庙前走一遭的,彼时孝子贤孙都得披麻戴孝跟在棺材后面,排一条长长的队伍,这时候全村的闲人尤其老人小孩就会沿途围观,看一看哪个儿孙磕头用力,哪个媳妇哭得厉害。但是像南方这样拿土地庙当财神天天祭拜的,他可真是觉得稀奇。

    猫四上学之后变了许多,变得乖巧听话,但胡炜老早就有一种预感,这丫头很快就要离开了,永不相见的那种离开。果然,猫四没等到初中毕业,在一个天气凉爽的寻常周末,留下一封信,离开了深圳,大概正如她自己说的那样,林家收养她就是为了照顾小红这个傻子,虽然现代社会没有童养媳这个概念,但实质是一样的,她就是林朝宗给小红买回来的童养媳,却贴上“妹妹”这个冠冕堂皇的标签,猫四能感觉到这个家里每个人对自己的态度,这一点正如胡炜的感受仿佛,所以猫四的离开是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正如他自己也不会回北方。

    猫四的离开有没有他的原因,胡炜自己也不是很确定。他记得猫四刚上小学那会,有一回去自己服装厂进货,回来的时候遇上几个混混,跟他第一回见小红时遇到的那几个可不一样,这是真的街溜子,没心没肺能下死手的那种,说不准每个人都是进去好几回的。胡炜被揍得不轻,连带着小红也磕破了好几块皮,这下似乎戳到了胡炜的痛处,他疯了一般反击,于是对方下手更狠。两个人一瘸一拐回到出租屋的时候,胡炜的眼圈已经肿成金鱼眼了,小红吓得六神无主,缩着脑袋浑身哆嗦。胡炜没敢先带着小红回家,他想先在自己的出租屋里清洗清洗,再去诊所包扎一下,虽然看上去披红挂绿,好在大都是些皮外伤,年轻人嘛,抗揍,他是这样想的,尽量让小红回家的时候看上去不是那么凄惨。

    出租屋的热水烧起来极慢,如果是冬天,那可就惨了。小红被推进洗手间的时候还在哭,胡炜喝完水,听不到喷头出水的声音,推开洗手间的门,见小红光溜溜站在那里不动。胡炜叹口气,拧开水,一只手抓起喷头,一只手游上了小红的后背,他能感觉到小红的身体轻微一抖,他的手轻轻拂上去,汗水和尘土冲刷下去,小红的皮肤略微有一点黑,却极滑嫩,等胡炜转到小红身前,两人面对面,小红微低着头,不经意间靠在了胡炜的身上,使得胡炜全身触电一般,他下意识里想要往后躲,随即又止住,任由一个火热的散发着青春味道的身体靠在自己身上,清洌的水遮掩不住皮肤下涌动的燥热,大概过了五分钟,胡炜恢复了理智,赶紧帮他擦洗干净,转身出去。眼前突兀出现的猫四让胡炜呆了一下。

    “你怎么来了?”他慌张着问道。

    “你又没锁门,我就直接进来了。”猫四的冷静让胡炜心中更加忐忑。

    “那你,你……”

    “我什么都没看到,你放心,我只是来叫你们去吃饭的。”

    猫四走了,再也没有回来,然而林朝宗并没有报警,只是刚开始的时候,象征性的托付一点关系去打探,从那时候起,林朝宗两口子就着手给小红找老婆了。

    胡炜老家的村子里也有一个傻子,按照村里的复杂关系,他还得管那个傻女人叫一声二姐,作为女人,即便二姐是个傻子,依旧因为可以生育的先天条件得以存活下去,村里有个比她大二十多岁的男人娶了她,还生下两个健康可爱的孩子,虽然孩子跟她并不亲,可她因为男人和孩子的存在,终于可以自由行走在房前屋后而不被人殴打。至于小红,如果没有亲人照看的话,胡炜觉得他一定会过得比二姐惨。

    林朝宗夫妇为了自己的儿子早早愁白了头,并且发大愿要在闭眼前给儿小红找个好归宿,自然了,这所谓的好归宿,福利院和精神病院都不在列。胡炜以为这种状况下如果他主动承担起照顾小红一辈子的重任,小红的父母应该高兴才对,但他没想到这两口子的反应那么激烈。

    “我儿子怎么能跟男人搭伙过日子?姓胡的,我原先以为你是个好孩子,能把小红当亲弟弟待,可你怎么能这么不要脸,你是图我儿子这个人还是图我们家这点钱?”

    胡炜是被林朝宗用一沓钱砸出林家大门的,他没生气,也没解释,更没去捡飘落在地上的钞票。他回家了,北方的老家。

    四、

    小红三十三岁了,林朝宗终于花十几万块介绍费,从越南弄个儿媳妇回来,最初听朋友说这个门路的时候他还觉得不靠谱,等日思夜盼的儿媳妇领到了自己跟前,他还觉得像做梦一样,按照介绍门路的朋友所说,这些外来的女人极其听话,语言和生活习惯都是经过培训的,能迅速适应这边的环境,比童养媳还叫人省心。唯独有一点让林朝宗觉得别扭,他第一眼看见儿媳妇的时候就觉得这人眉眼上有点像那个胡炜,虽然隔了许多年,他也知道男人不会凭空变成女人,只是考虑到钱又退不回来,他便也认了,只要花些时间和功夫调教,他相信自己两口子闭眼的时候可以放心。

    小红破天荒的对这个女人很友善,以往介绍来的女人,小红是从来没有好脸色的,为此林朝宗不知道上了多少火。

    新媳妇进了家门,小红兴冲冲拉着她去土地庙旁边那棵大榕树底下,要给她吹唢呐听。小红对她说,你回来了。她说你认错了,我是第一次来这个家,不能说回来。小红就对着她笑,仿佛他能从女人的眼睛里听到声音,那声音分明是在说,我回来了。

    五、

    胡炜在老家只待了三天。

    第一天在镇上吃的早饭,他要了小时候最喜欢的糁和油条,但他并没有吃出想象中曾经的味道,甚至觉得有点腻,那一刻,他甚至有些怀念深圳的肠粉,这不是他所希望的,好多次了,尤其他刚到深圳的时候,总是想起在北方吃到的早晨刚出锅的油条,他想,自己或许不该回来。

    第二天,他在村里遇见了二姐,在她家那个长石条垒成的大门口过道里,他瞥见二姐在给怀里的孩子喂奶。二姐又有了孩子,这些年没有回家,不知道这是第几胎,但二姐家的大门终于不是整天上着一把铁锁了,他记得小时候,二姐因为自己的疯傻常常被夫家锁在家里,他想,二姐应该很幸福吧,在大门敞开的过道里,她光明正大的坐在板凳上给孩子喂奶,胡炜想,他真的不该回来。

    胡炜在老家的第三天,他做出一个决定,走的时候再也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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