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二章,“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如此,圣人毕竟是与“事”和“教”不相离的。那么,凡人呢?
凡人处于“教”和“事”的对待地位。即,相对于“圣人”的凡人,沉浸于“事”和“教”中。与孟子所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等。
老子第三章“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知,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违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还是面对圣人的言语。如此,第二章的“凡人”,可以用老子的原话“民”替代。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子这句话的意思,与老子第三章很相似。
老子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因此,以上的“民”,又或许用“百姓”来替代。老子第七章中,“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这,又是对圣人说话。或者,代圣人立言,替圣人操心。
老子第十四章“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与孔子“好古,敏以求之”及“守死善道”,所呈现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姿态,颇让人感动。二者在从“古”中取“道”的路径上,虽轨迹不同,但“殊途同归”。
老子第十五章“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在老子的前十五章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士”。“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由此,老子该处发言的对象,或许是“君”。当然,也可能是对当时的普通人,或者所处时代的“士”。而假如联系第十七章的“太上,下之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理解,则很大可能上,第十五章老子建言的对象,也是与“百姓”相对的“圣”(第十章,也是这样)。
十七章设想了人君与百姓关系的四种状态。对这四种状态的论说,反映了老子的政治思想或者社会治理思想。但,与其“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的提法相比,还是缓和了不少。
老子第22章“圣人抱一以为天下式”,第27章“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第28章“朴散则为器,圣人总之则为官长”,第29章“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第30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又31章“君子”“上将军”“偏将军”,32章“侯王”,37章“侯王”,39章“侯王”,可以见出,各级当权者,是老子(至少在如上所梳理的前半部老子)言论的重要对象。
以上是阅读上半部老子《道德经》所得的初步印象是:老子的言说中,圣人,或从政者,占有很大一部分。
因此,从现代学科的意义上,可以认为老子的论题很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故,老子文本的论说,在这种意义上可以看作一种现实性很强的论述。老子,凭借着简短而广为传播的话,成为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的社会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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