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喜欢应该是这样的

作者: 想太多小姐r | 来源:发表于2020-03-15 21:39 被阅读0次

    作者:想太多小姐

    安妮宝贝说,了解一个城市要先去认识那个城市的车站;

    韩寒说,了解一个城市要先去趟那个城市的厕所;

    而我说,读懂一个城市,先要踏进那个城市的书店。

    书店,就是一个城市的身份证,是一个城市文化的象征。

    自从工作以来,可以用来看书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尽管图书馆就在公寓附近,尽管借一本书不用花费我十分钟的时间,尽管附近琅琅的读书声经常不时地提醒我,尽管每次当我看到同事拿着一摞书去还时都倍感愧疚。

    同样的上班时间,但他们总有时间兼顾阅读,平衡工作。痛定思痛之后,我决定重新走进书店,品读那些日渐遗忘却仍富含温度的书。

    “猫的天空之城”这间书店小而精致,五脏俱全。

    书安静而不杂乱地摆放在墙架上,桌面上,甚至凳子上,各式各样的书一下子就满足了我。当我看到安妮宝贝的《素年锦时》那本书时,脚步就挪不开了。

    安妮的书,大学时就买了不少,《素年锦时》就是其中一本。

    当时闲它贵,始终没能把他买回来,后来终于在偶遇于一个破落的盗版书店后,突觉得它委屈可怜,就让它跟我走了。

    这一次,当我看到真正的它时,立马就觉得应该不计代价把它买回来。我翻着它,爱不释手。

    卖书的老板估计也是个嗜书如命的人,戴着巨厚的眼镜,托着腮帮子,两眼死死地盯着书,令人不由得就联想到罗丹的雕像。偶尔一次抬头,翻了一个白眼,然后又兀自沉醉了。

    我想,如果此时有人试图不文明地拿走几本书,他估计也不会发现。或者,他根本就不介意,又或者,他根本就愿意分享。

    书店的人真的很少,偶尔有几个人走进来,也只是随便翻翻,或者就径直就走到我对面的书堆去了。我一抬头,书堆挂牌上赫然写着:“考试辅导用书”。也对,现代人已经很少有时间去看书,要看也是看工作需要的书。

    看着这行色匆匆的看书人,仿佛瞬间就读懂了这个城市的生活节奏。

    眼波流转,转身相忘江湖。

    快餐总是更符合现代生活的节奏,浸在大社会的染缸久了,有时候,身不由己。如果还有人能完整地读完西方哲学简史或者时间简史,不得不令人肃然。

    看到老板“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禁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猫着腰蹲在地上看故事会的情景。

    小城书店,时间慢得如同静止。

    那时,我富有地拥有海量的时间和青春,奢侈地享受着生活给我的乐趣和毫无禁忌的选择。

    什么时候起,我再没走进书店,再没蹲着猫着看小说漫画,再没委屈地拜托书店老板让我多逗留一刻,也再没有这样的心情安静地看书。

    童年蜡笔断了一截又一截,但仍然被我藏了又藏,涂鸦着过去的美好和心酸,乐此不疲,流连忘返。

    如今,取而代之的是匆忙地走进书店,然后随手抓起一本叫做考试辅导的用书,付款,离开。然后,它或者帮我换回了一张张的证书,或者,沦落为我的枕头或桩头。

    命运不堪设想,我的无情,它的无奈。

    重温一本书的时间能有多少,却常常吝惜至此。

    书店看书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真正买书的人真的很少,看到他抬头的机会也很少,他依旧沉醉在他自己的世界里。

    我本想多看一会,不是想看霸王书,只是真的很久,没有如此认真地看一本书,抚摸如此厚实的羊皮封面。

    为了不让自己在书店老板抬头时遭受白眼,我迅速下决定付钱买书。

    好玩的是,我付款的时候他差点就找错钱。我其实真想看看他看的是一本怎样的书,能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如此吸引他,如此忘我地阅读。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喜欢。

    真正的喜欢,不迷恋于华丽的封面,不虚荣于昂贵的价格,不追求于时尚流行,只是打从心里地,无条件地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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