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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西窗法雨》感悟

五《西窗法雨》感悟

作者: 仙悠悠 | 来源:发表于2019-06-03 18:50 被阅读0次
    五《西窗法雨》感悟

    题目乍看之下,很是文艺,倒是让人想起来《南风窗》杂志。细读开来,便明了是西窗,此之谓“西”乃西方之“西”,非古诗词文人墨客之任意缱绻情怀之西。众所周知,法律是源自西方的舶来品,最近看剧《都挺好》,让我们知悉原生家庭的重要性。法律自不待言,也需要到原生家庭那里看看,才能知道完整的法律风貌及其社会生态。相较之下,才能系统性看到我国法律的成与不成之处。

    文章由八个部分组成,相互之间倒也没有先后顺序,各篇小文之间也无严格的逻辑顺序。因此,翻到那看到哪,十分随意。语言风格平实有趣,用语介于法言法语与普通用语之间,每篇文章内里自成一体,既有事例,又有理论和解说,这使得该文章十分地“接地气”,尤为适合法界之外的普通人和刚接触法律的学生品读。因此,大一学生推介该本书时,就应允了。凡事都有个过程,上来就让他们看《社会契约论》,估计都要难为死。

    文意隽永,将常见法律里的术语,一改其高大上的做派,将其化为平常故事以演绎。此举刺破了威严制度的面纱,让学生能够从社会气候方面,理解把握该项法律制度的初衷和演变,如米兰达规则、沉默权的施用与限制、共同侵权责任之因果关系中举证责任倒置、精神损害赔偿的无和有、合同的“暗含条款”。此外,法院判决不仅仅要考量个体当事人的正义,还要考量对整个社会正义气候的影响,如辛普森案例之非法证据排除、烟草批发商未尽义务卖假、无效的诱供、无罪推定。再如,对法律本性理解方面,苏格拉底接受不公正审判,为了秩序正义;从法律的目的把握法律条文,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将被取消继承权,因为“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过错中获利”;法律的形式正义,也很重要,不然,法律不公开,就会导致纳粹德国秘密执法的“权力恐怖”。还有对法律和道德对人行为指导性的精准把握,形成“各扫门前雪”的惯例;以及对人性的抑制,对秩序等其他价值的尊崇,比如结婚和离婚后再结婚的“等待期”规定。这里面,能够看到法律规则之外,法律之上的东西,即法律是限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载体,这个载体随着时间空间转变,应相机转变,变的更贴合“自然权利”、更贴合法律原初追逐的正义、公平等价值,法律条文如果不能实现这些,那么就是“是时候了”,是时候对其进行调整。当然,这个调整也要有章可循,不然,就会破坏另一种法律价值。

    五《西窗法雨》感悟

    在这些小故事的中看法律,会看到法律长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似乎捉摸不定,无从把握。但是这些故事能看到法律的品质共性,法律是个人的,即极为注重个人权利的维护,特别是在公权力面前;法律是灵动的,而非墨守陈规、一成不变,具有注重反省的能力,没有绝对的规则(无论是从时间上看,还是空间上),需要法官和执法人员砥砺智慧和经验,画出正义之版图,这是法律成长的主要推动力;法律和道德是有区别的,在需要规制行为才能更好的实现“善”时,那就要付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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