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末的一天,我接到HH房屋中介公司电话,有客户有买我挂在网上的房屋的真实意向,于是,以后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正式开启房屋交易模式。在整个模式进行过程中,我主观上设定了一些意向和规则,回头来看,之前的考虑是有道理的,同时有利于每个阶段任务的顺利推进,今天来个复盘。
第一阶段:卖方、买方、房屋中介公司协商协议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卖方、买房、房屋中介公司之间就三方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和划分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我之前就告知中介公司,我跟买房见面商谈的前提,建筑在对方完全同意我报的房屋价格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三方见面,不再就价格进行磋商,而是直接进入到下一步任务推进细节的商谈中,买方在什么时候要做些啥?卖方在什么时候到哪里做些啥?房屋中介公司需要具体做些啥,商量妥了,三方签订合约,进入到下一个阶段。
现在看来,我之前设定的前提条件,为三方都减少了麻烦,节省了时间。不然大家一见面,你来我往地就在价格上争斤两,有个啥意思?
第二阶段:卖方、买方和贷款银行签订协约。
这个阶段,卖方的任务实际上是以文字的形式,向银行表态他愿意将房子做为抵押物,作为买房贷款的筹码或者是标的。买方在银行审核通过后,得到银行同意放贷的承诺。
这个阶段,每个银行的操作流程都是有区别的。怎么理解这个区别性呢?是这样的:有的银行规定,预付款监管账户只能在本行;有的银行同意监管账户可以采取“跨行转账”的监管方式;有的银行约定放款日期达一月有余;有的银行在签约后一周之内就能放款。
等等如此五花八门的银行规定,初涉者铁定被搞得晕头巴脑。更何况还有一大堆合同条款需要逐一阅读,搞到后来,买卖双方大概率都会败下阵来,任由银行代办员指着这样那样的文本合同,告诉他“在这里签字,在那里签字”,机械执行就完了。你若问他都签了些啥,约定的啥内容,他指定说不清楚。
但是,如果银行在这个时候有啥闪失或者不良操作,受损失的铁定是买卖双方呀。
所以,我在这个阶段属于比较较劲的那个卖方,没有见到监管账户里的首付款之前,我拒绝签字按手印;拿到首付款存单(虽然是冻结的)之后,我虽然同意签字画押,但是再三敦促银行将三方签字画押的文件资料复印件发给我,做为留底资料;我还再三坚持在我所有的复印件上都注明“此复印件只用于本次房屋交易”的字样。
我这样的行为,在操作成熟趟儿的银行人员看来,有点草木皆兵。但是,我们难道不应该在细节上留意,为自己避险吗?
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这个阶段,是放贷银行、买卖双方和房地产交易中心见面并签约的过程。面对房产交易中心,买卖双方认可房屋交易之实,银行工作人员承诺抵押贷款放款业务,交易中心承诺在3到5个工作日办妥房产过户手续。
到了这个阶段,买卖双方都只能被动等待了。买方等待自己名下的房本子到手,卖方等待售房款安全到账,届时,交易成功。
整个房屋交易过程,是通过每一个具体的步骤,深切感受和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时刻觉得自己涨见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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