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竞争方式想到的
前一阵子读到一个北大经济学教授的专栏(这个教授多年来一直坚持一个观点——解决春运难的最好办法是提高火车票的价格),他提出一个有意思的说法——
1.1 我们生活中的各项资源都是稀缺的,所以人们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去竞争自己想要的东西
具体的竞争方式有以下几种:
1 靠武力,谁的拳头硬就是谁的
2 靠智力高低,比如文凭(当然不一定说明文凭高就是智力高)
3 以论资排辈竞争,比如优先长辈、孩子……
4 按照先到先得
5 完全公平的随机分配,比如抽签、抓阄
6 价高者得
……
1.2 每种竞争规则都会产生成本,而且许多竞争带来的成本,其他人都没法得益
1 比如按照武力竞争,那么人们就要去练武,这样人们起码需要付出时间成本。假如你练武练的很出色,最后抢到你需要的东西了。练武本身所花费的成本对你来说是值得的,但是社会上的其他人,不能从你这里得到好处,而且不能从被淘汰的那些练武的人那里获得好处
2 比如先到先得竞争,你花费了很多时间排队,最终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东西。对你来说,这些时间花的值。但是对社会上的其他人,却不能从你排队所浪费的时间中得到任何好处,而且花时间排队但是没排上的那些人付出的成本,对于他自己和其他人也没有收益
但是,如果按照出价高低来竞争的话,就有一个特点:用出价高低的话,人们就得去挣钱。怎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呢?打砸抢偷是一种方法,但是是违法的,大多数人不会这么做。你为了赚更多的钱,政党途径是去生产一些别人需要的东西,让别人自愿购买。
“价高者得”这种竞争方式,会指引人们去从事一些积极的、有收益的、对社会其他人带来福利的服务。
教授的观点让我认识了“钱”的另一面,原来“价高者得”不是“对没钱人的不公平”,恰好是“对整个社会发展有利”的规则——每个人通过给别人提供商品和服务赚钱,更多的商品和服务让社会总财富增加
2 怎么赚钱
我对“赚钱”的定义是这样的:一个人所赚的钱大约等于他所创造的价值总和。
之前有人提过一个问题“现在的直播火啊,有的网红,随便脱一脱,就有大把的钞票进账。而做大保健的小妹,累死累活才只能挣那么一点钱。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可能是大保健小妹只服务于1个人。而网红满足了N多个人的幻想。大保健小妹提供的服务更好,付出的代价更高,从“单个人”那里得到的收益也高;网红给很多人提供了服务,所以虽然每个人打赏的少甚至不打赏,但是所有人加起来就多了啊。这就是价值总和。(当然,大保健这种事情,只会出现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
所以,要想赚钱,就给尽可能多的人提供更大价值
其实,观察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赚钱的方法,本质上都是给别人提供价值。换句话说,给别人提供了价值,别人才会付给你钱。不然凭什么白白给你钱。
1 比如我们上班,那么一定是给老板提供了价值。即使是裙带关系,比如老板的小舅子在公司瞎混也能拿到姐夫的工资,那小舅子给姐夫提供了什么价值,他又不是精英骨干?是提供了的,价值就是让姐夫在姐姐和岳父那里有好的名声。
2 即使是捐款这件事,被捐款者也是给捐款者提供了价值的。比如让捐款者有了好的名声、比如让捐款者能做善事(捐款者做善事就会感觉很幸福和开心)……
3 当然,偷、抢、贪污……这些种种非法途径获得的钱,并没有给别人创造价值。不符合我的这个定义——一个人所赚的钱大约等于他所创造的价值总和。 “不给别人提供价值也能赚到钱“,会在之后的文章里会详细解释。现在先完善一下这个定义:在绝大多数合法的情况下,一个人所赚的钱大约等于他所创造的价值总和。
所以要想赚钱,就得给别人提供价值。或者说,你赚的每一分钱,都是因为你给别人提供了价值。所以“价高者得”是对社会最有利的规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其实是在为别人创造价值。这样我赚的钱买到了心仪的东西,对我来说是好的。对于那些钱不够,没有买到东西的人来说,他们赚少量钱的过程中,也是给别人创造了价值的。并没有白白浪费他们付出的成本
用一句话来总结这种现象,就是《蜜蜂的寓言》作者伯纳德·曼德维尔所坚持的观点—— “私人恶德即公共利益”
也就是说,”钱“是一种结果,是一种奖励,是我给别人提供了价值之后的奖励(或结果)。要想挣钱,就得给别人提供价值。所以,想要挣钱,就得考虑怎么给“别人”提供价值——要把关注点放在别人身上
所以你看,即使是“钱”这么重要的东西,也是和”别人“关联的。 再次证明,”别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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