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与《同情者》,是我迄今为止读的最难读懂的书,而后者更甚。一方面,当然是同情者的篇幅更长,另一方面,情节实在是起伏不大,好在结尾还够精彩,让我能够一口气读完。说来,这本书已经看了大概半个月…
二十年磨一剑,十七年写书,三年修正,成果当然巍然壮观。
讲真的,总有一些书带给你深深地思考,深入骨髓的思考,思考一些看似显而易见的大道理,从一个你说不清楚的角度去分析说明,不止是关于同情。
是的,我想几乎所有的大道理都是如此。纸上得来终觉浅,真正想要弄明白,要么亲身去经历,要么深入去思考。
我讨厌太过功利性的直观阅读,告诉你一切好处的功利性读物,试图把一切说明白的读物,很是遗憾,我写的至今停留在这个阶段。
想讲明一些东西,也许自己讲的还不够明白,也许也讲的十分明白,可是呢,重点是思考,抱歉,我似乎没有带给人思考。
我越来越持续地读书,从一本又一本据我们生活甚远的故事中,逃避现实的生活。为什么要读这类与当今社会近乎毫无关联的书,我想我是为了顶替作者笔下的主角,一起去游历这番主角所经历的世界。
然而,我想更重要的是体会和思考,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却更为重要的东西,当然,也许只是我自己认为的更为重要的东西。
探求生命的本质与人性的本质。探求社会的本质与历史的进程。
讲真的,这些说来虚幻不堪的东西,当真不比一顿美味佳肴更为诱人,也当真不如故事书更加动人有趣,探求的过程也远没有玩乐与欢笑那般有意思。
可我依旧认为顶为重要。
我认为活着,便该是如此。
我也越来越不明白,明明有这样多值得深读的好书,明明有这样多值得深思的问题,可人类却偏偏喜爱玩乐。
我实在不明白那些没有脑子的笑话,和没有意义的游戏,到底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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