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家庭出身决定了一个人一辈子的命运,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对儿混蛋不仅仅是一句戏谑的口头禅,而是一种现行政策。
明华是个好姑娘,聪明灵巧又大方,是周围十里八村的大美人,唯一让人反感的只有一条,她出身于黑五类,老子当年读书的时候,为了打鬼子投了国民党,还累功成了小班长,一举成为了人民公敌,家里人受牵连没少被人作践。
那时候贫下中农怎么可能去跟黑五类的子女成婚?但是搞破鞋的话,那还是可以的!尤其是明华这样的漂亮女孩最适合搞破鞋了,甚至几个贫下中农的子弟还相互打赌,看谁有本事第一个睡了她!可惜,明华完全不理那一套,不论是送干粮,还是戴高帽子,任那些人使出浑身解数,威逼利用总是不为所动,不过越是这样,这些人越是变本加厉的糟践她的名誉和家庭。甚至还有人往她家水缸里倒屎尿。
明华还真看上了一个地主家的后生,两人情投意合又都同病相怜,很快便谈婚论嫁了。这可气坏了那些好人家。这不是现行反革命吗?不跟贫下中农搞破鞋,非要便宜了那些地富反坏右,天下就没有这样的道理!
等到明华出嫁那一天,那些怀恨在心的贫下中农子弟们合起伙来,闯进了明华家里,在一顿打杂中,明华的未婚夫后脑勺被卸了下来,又给安上了一个乌龟壳,趁着他一时半会死不了的时候,又在他眼前上演了一处好戏,那是明华人生中最为黑暗的一天。一个一个的发泄过后,有人提议将未婚夫家的狗找来,让这狗也享受享受明华的味道,这破鞋不是很高傲吗?就让狗子也做做她的男人,看她以后还怎么高傲!
建议获得了一致通过,不过在狗子来之前,那些人也不忘了继续糟蹋明华,有人尿了过去,有人则把烟头按在了葡萄上,十年岁月对于他们是美好的,一个出身免去了这些人所有的罪过,不过对于明华来说不啻于人间地狱。
狗子牵来了,迷茫的眼眸望着眼前的一切,很快便看到了奄奄一息的带着龟壳的男主人,又看到了屎尿横流光光的女主人,将头低了下去,缓缓地走了过去,伏在明华的身上,用鼻子嗅着生命,人猖狂的笑着,说着各种糟蹋明华的话,什么污言秽语都出来了,不过都没有走远,这接下来的人兽所做的勾当才是大戏。
忽然,狗子一阵颤抖,浑身抖了起来,猛地便从明华身上窜了出去,扑向了那根漏在外面的罪孽,男人应声倒下,众人大惊,忙凑过去想要扯开狗子救人,可谁想狗子却趁机一昂头,立即叼住了一个凑过来的喉咙,将其扑倒在地吗,飞快地撕扯起来,浓黑的人血顺着狗嘴缓缓流入狗嘴之中,清澈如黑玻璃的狗眼一下子便猩红起来,散发出前所未有的野性,似乎人血是一种恢复剂,让它恢复了祖先狼的本色,唯一不同的只剩下不吃人。
它飞快地窜起来,乱抓带挠,连咬带啃,又扑倒了两个吓傻了的子弟,喉咙和罪孽它只取一样,不过取哪一个都不会立即死亡,它如殷勤的下人,将主人受到的款待原封不动的还给了客人。
有两个个趁乱跑出去的男子,也在奔跑中一个掉进河里淹死了,一个被狗子扑过去咬住了喉咙,生生地痛死了。
撕裂的惨叫并没有找来什么人的好奇,善良的人们还以为这些小年轻在继续折腾黑五类,便是折腾死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只能说他们革命热情太过高涨了,可等到这些人发现是这些小年轻遭殃之后,便大吼大叫着,找来了村里的民兵排长,当民兵排长带着猎枪个人手进入明华闺房的那一刻愣住了。
明华光光的躺在地上,如一根木头,跟死人差不多,身下恶臭如注,她的身旁躺着一个没有后脑壳的死男人,在这两人的周边有一圈用人血画成的圆圈,狗子坐在血圈中正大口大口的咀嚼着那些罪孽。
一切都已经不言而喻了。
狗子回过头,看民兵排长要举枪,立即一声嘶吼扑了过去,众人吓得手乱脚乱,反倒让它逃之夭夭。
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只是环境便是这样一个环境,没有人说那些贫下中农做的不对,反正明华疯了,没了事主,也就没有追究,这件事也许就此打住,告一段落了。
后来二十多岁的明华被安排给了一个六十岁的老光棍,老光棍美满幸福,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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