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三年一次,以明清为例:
一、童生:
县试、府试每年举办。
县试,每年2月,连考五场;府试,每年4月,连考三场,考上后叫童生。
二、秀才
县试、府试通过后,可院试。由提督学院的学政(考官)主办,每3年2次,考上后叫秀才(俗称,正式名叫“生员”)。秀才就算进入士大夫阶层了。有待遇:免差役、徭役,见知县不跪,不随便用刑等。又分三等:廪生(有工资)、增生、附生。
三、举人
院试后,进入乡试(省级):三年一次,又叫秋闱,考上叫举人。
四、贡士
乡试第二年春,举人进行“会试”,考上叫贡士。
五、进士
最后进行殿试,通过叫进士。
科举考试在我国经历了比较长时间的发展,在唐朝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分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这四个等级,院试也称童子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进行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乡试是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而会试是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殿试则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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