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是首歌

作者: 风一样的男神 | 来源:发表于2017-07-03 16:18 被阅读0次

    鸽子(转至于运职院一教师)

    我的家乡在运城一个偏远的小山村,记忆里的故乡有很高很高的桥,有清清的河流,有大大的水库,还有大人总也干不完的农活。

    蓝天白云下我们这一群孩子如野草一般疯长着,夏天光着上身去割草,顺便在河里洗澡摸鱼、在芦苇里踩泥捉蛇,偶尔到地里帮父母去照看西瓜,自己顺手摘一个自认为好的过过瘾,冬天穿着哥哥退下来的打着补丁的棉衣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忙碌的大人们根本无暇顾及我们,村里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我们快乐的记忆。我七岁那年的夏天,村里一户人家盖新房,堆成小山的砂子成了我们的新场地,从早上开始我们就在这场地玩,等中午人们干完活准备吃饭时,我们依旧在和泥,准备收工的主家让我们帮忙看看场地,一会他们过来时给我们带点饭。 这下我们更加肆无忌惮地玩了起来,主家带来的是一人一个馒头夹土豆丝。我们晋南虽然生产农产品,但一般没人种土豆,可能因为土豆在我们这里产量不高吧。饿极了的我们拿起馒头吃得真香啊,直到现在依然能回忆起当时的香味,我依然最喜欢吃馒头配土豆丝。

    如果不是堂姐,自己的人生也许就如母亲这样周而复始,长到20岁时找个婆家嫁了,相夫教子,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孩子继续知足常乐的成长着。

    堂姐是我村第一个考出去的,虽然爷爷常说起他亲哥是个留学生,但堂姐仍然是我们家公认的第一个有出息的人。

    堂姐是那种浓眉大眼,白白净净的标准美女,我俩人年龄离得最近,所以她最喜欢我,每年堂姐一放假,我马上过去找她,还聊起来那美味的馒头夹土豆丝,堂姐听到这些说如果用大块的红烧肉夹到馒头里会更好吃,还给我拿回来一些当时学校发得用不完的作业本,摸着这些光滑的纸张,我第一次有了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再后来堂姐毕业有了很好的工作,找了个不错的老公,婚姻美满又幸福,她的一切都成我们羡慕的对象,学习还能说过去的我对比着堂姐成长的脚步在向往中一步步地成长。在最学习最艰难时,激励我的是我那个比土豆丝还好吃的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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