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单签署日期:签订保险合同的时间。
2、合同成立日期:保险公司收到投保单,审核通过,同意签合同的日期。【现在很多都是手机操作,成立日期和签署日期可能是同一天】
3、合同生效日期: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合同开始产生效力的日期。
4、等待期:也叫观察期或免责期,在此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5、宽限期:给客户续费的宽限时间,宽限期内合同继续有效,但在赔付时要扣除应交未交的保费。
6、中止期:过了宽限期还没交费,合同进入“中止期”,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责任,但是可以重新“激活”,但是要重新做健康告知和计算等待期。
7、终止期:一般超过2年没交费,合同就“完全作废”,此时可以返还现金价值(如果有),这时不能“激活”,只能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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