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阿暖说,她最爱这首诗里的第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呢,如果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倾情、惊艳;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那这该是多美妙的人生境界。
当然,也喜欢纳兰容若。那样一个才华横溢,文武双全的美男子,谁能不爱?纳兰容若出身显赫,家族与皇室沾亲带故,本应一生荣华富贵,奈何最后却英年早逝,可悲否?是的,甚为可悲。
阿暖,是个地道的南方人。自有记忆以来,便是与保姆守着空荡荡的家,华丽却没有生气。阿暖以为是自己表现的不够好,拼了命的学习,纵然拿了双百又如何,全校第一又如何,始终没有换来父母的一丝停留。
于是,上大学那一年她主动逃离了那个悲凉的家,那座空荡荡的城市,只身一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也许不能称之为陌生,甚至有些熟悉吧。父母知道后,也仅仅只是给了张卡,就连出发那天他们都在开会,无人来送。
北方的冬天一向来的很早,且是一种干冷的清澈,没有泥沙,没有尘土,只有一种你能感受到的纯纯粹粹的冷,像是全世界只余你一人。
阿暖眼中南方的冬天只能用死寂来形容,看不到一丝生命的动感,像天地间唯存单一的那种灰蒙。这种萧条的氛围充斥了万物,一点一点的抽走了它们生命的活力。虽然南方的冬天也会冷,但没有北方的冬天来的浓烈且不能忽视。
忆起儿时,有一年冬日落了水,差点醒不过来,因此便落下了病根。
阿木曾告诉过她,“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不过就是匆匆浮云。”这便是一见钟情吧,阿暖如是想着。
可阿暖,她从未相信过一见钟情,她认为这些情节是在小说或者电视里才会出现的桥段,狗血且不具有说服性。她一直认为一见钟情,往往不过是见色起意,荷尔蒙分泌过多,而日久生情也不过是权衡利弊,见色起意的不过是肾上腺分泌,较为长情的才是多巴胺的分泌。
但是,生活却偏偏给了她一巴掌,让她措不及防。
她记得,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就特别喜欢。富有磁性且温柔,像是重力的吸引,融入到骨子里,甚至是每一个细胞的纹理之中。让人每分每秒,都想向他的声音靠近。
当时,一首“心酸”。阻止了她离去的脚步,就这么一迟疑,便欢喜上了他的声音。
他说他喜欢她的声音,很好听。
他说,他是影子。
她说,她是阿暖。
那晚,天南地北的聊了许久,最后发现他们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区,距离如此之近。
不知那晚是怎么了,竟答应一个陌生人的邀约,去他家蹭饭。
第二天,天空飘着蒙蒙细雨,微冷。那是阿暖第一次见他,高高大大的,着一黑色风衣,嘴角带着笑,看起来温润尔雅。那一瞬间,有些细碎的情愫便滋生了,像是在心底扎根,等待着有一天变成参天大树。真的是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阿暖记得他家在10楼,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房间看起来很是干净整洁。
当时,他还体贴的接过她的外套挂起来。之后,还在厨房偷偷的观察他做饭的样子。
饭后他说,他知道她肠胃不好,所以,饭后一杯酸奶,养胃。
从那以后,两人经常一起做饭,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街,一起爬山,一起唱歌,一起学习......
这是阿暖第一次感受到陪伴的温度,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美妙,让她欲罢不能。
阿暖一直梦想着她的盖世英雄,有一天会踏着七彩祥云来接她,也会像大白一样高高大大,充满安全感。当然,一定要会唱歌,在她不开心的时候可以唱歌给她听,然后再来一个大大的怀抱,如是想着。阿影,便是他的盖世英雄吧。她轻轻地问自己。
有一天,阿暖和影子说她想带他走,全世界的走。
影子告诉阿暖他不愿,他要为一个女孩守住这个城市,这一生都不离开这个城市。他爱阿暖,却也不是。
她心悦他,她以为他会是她的盖世英雄,会是她的大白。想来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不过是一场会醒的梦,人生中的一个过客。
终于结束了,阿暖要走了。走的那天没告诉他,却点了杯卡布奇诺,并央求店员为她誊写一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却在影子打来电话的那一瞬间泪如雨下,却也只是轻轻回了句再见。阿暖朝着车窗外倒退的风景,默默的呢喃着:我的盖世英雄,我的大白,让我们相忘于江湖吧。
后续
一年后,踏遍很多城市的阿暖忍不住回来了。却被他的朋友告知阿影去了很远的地方,只留了一本日记本和一张照片,那是一张阿暖笑的很灿烂的照片。
日记本的扉页写着:
我是影子,阿暖的影子,希望余生都是。
第一篇: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心跳动的声音,我等了许久,终于知道她的名字----阿暖,听着便心生暖意。
第二篇:
第一次见她,有着南方女孩特有的温婉气质,心底就有种呼唤,这就是我的女孩。不知道为何,就是认定了她,我的阿暖。一颦一笑,都印在我的心里。
第三篇:
与阿暖一起逛街,她对小动物的喜欢,天真的笑,暖化了我的心。
第四篇:
与阿暖一起做饭时,她总是笨笨的,瞎添乱,瘦的像猫一样。以后,要把她养的白白胖胖的。
第六十篇:
我很难过,我骗了阿暖,我告诉她我要留在这座城市,守护一个女孩。
阿暖走的那天,那杯卡布奇诺的寓意我知道,我想带她走,可我不能。听见她哭泣的声音,心痛如刀割。
我真的想陪阿暖走一生,只是医生说生命不足一年。这是我生命之重的女孩,我要留在这座城市,这座有她的城市,哪怕是气息也好。
第四百二十五篇:
思念像是渗入肌肤每一片纹理之中,甚至深入骨髓。
我终要去远方守护你了,我的阿暖,勿念。
希望我走以后,能有一人像我一样守护她,为她提笔画尽天下,许她一世长安。
阿暖,看完轻轻呢喃着: 阿影,你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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