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把自己的经历,把自己的高密乡写得淋漓精致,写了二十六本书。身边的志瑞把自己小学到初中四年的日子写成了小说《青春故园》,自己也应该受到启发。日子不能白白流走了,也应该留下一点东西。
五十多年的日子,就没有留下一点念想吗?诸如:小时候参加劳动,拾牛马大便,扣地,拾麦穗,扯玉米皮,看妹妹,做饭送饭,剥玉米,割草,喂兔子,喂猪,夏天穿的背心漏肉,穿得衬衣一拉就是条条,左一针,右一针连起来接着穿,五毛钱装在兜里不舍得花,最后丢了,呜呜呜呜哭,就像是把心也丢了……把它们安排成故事情节,不就是最好的素材吗?
知道了,谢谢您们的提醒,好像是有了方向,仔细端详,入微描写,也给自己画一幅引人入胜的画卷来。
关键是生活有了意义。下定决心开始吧。也许写不好,那还写不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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