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总第16条

作者: 黑白五花肉 | 来源:发表于2019-10-23 10:12 被阅读0次

    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视其一直有民事权利能力(范围: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如果出生时是已经死掉的,自始不存在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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