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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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我国将大力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市场体系,营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培育壮大骨干企业。
划重点!
一、营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1.持续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增强市场活力,指导民营企业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2.及时跟踪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市场发展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适时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3.建好用好总局政务服务大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
4.规范总局主管协会等社会组织会费层级和标准,坚决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及各类利用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5.巩固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关许可业务的市场监管,推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培育壮大骨干企业
1.加大指导、扶持和培育力度,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大型专业化主体,打造规模化的旗舰企业,形成龙头效应和集聚效应。
2.加快推进融合新媒体资源整合,打造拥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媒体融合集团。推进国有广播电视企业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在允许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支持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资源整合和交叉持股,探索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3.支持已上市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上市企业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稳妥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着力打造综合性产业集团。
4.加快组建全国性有线电视网络股份公司,完善业务运营体系和产品体系,改善用户服务和体验。
5.引导支持基础较好的网络视听企业在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加强资源整合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壮大主导产业,发展关联产业。
6.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按程序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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