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你二十岁,遇见了你生命中犹如光一般的人。曾经疯狂的追逐是不可一世的倔强,你一切的物品都是她美丽的应援色,你的手机里唯一舍不得删除的是她的照片,你课本的每个角落都有她名字的笔画,外人看起来你是那样疯狂,可只有我知道你喜欢她不是意外,是从我碎成渣的心头上踏过去最深刻的脚印…
深秋之际,赶上了毕业班最后一堂课的钟声在校园里回荡。
每次下课我都会在不大的操场上不停的寻找他的身影。一头褐色的小卷毛在篮球场下挥洒着汗水,一边奔跑着,他高举着向队友挥手。当篮球落入他手里,一个下蹲,那看似弱不经风的小身板竟能跳的那么高,直接将篮球狠扣入篮球筐中。落地缓冲后,欢呼声与掌声呼啦啦一片,他在篮球场上小步奔跑,小脸蛋笑的通红,嘴角咧到了极限,不大的小眼睛更是眯成一条缝儿,模样可爱到不行。
“噢——加油加油!”我会跟着女生们的呼叫而顺口喊上两句。他从没发现我,就像他从来不会看向女生方向的地方一样,我因为他的高兴而高兴,而他的高兴永远不会是因为我。
有时候我常想,世界那么大,为什么偏偏我就看上了他。并不是最帅的那个,并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对我来说却成了最心动的存在。林枫松,你在何时为他沦陷?
高一那年我就认识他了。因为长相秀气,待人亲切,他的人缘好到学校以外。只要他扯一扯嘴角,四处便涌来好些人,他的人气很高,高到让我望尘莫及。男生们喜欢他的耿直和义气,女生们看重他的幽默风趣和善解人意。
他竟是一个疯狂的追星族,背着的书包,身上的T恤,冬天的手套,都是明星的周边,甚至课桌面上刻着的都是明星的名字!女生们由此对他印象深刻,即使他不那么帅,不那么优秀,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但所有人都记住了这个让人心动的家伙。
高二那年他追求过一个女孩,他特意去打工,为女孩买了一条几千块钱的项链,那大概是我见过的最疯狂的他。他的手机桌面变成了那女孩的自拍,课桌上的角落开始刻着那女孩的名字缩写,总是无意识的路过那女孩的班级,每当那女孩在篮球场附近时,他总是拼尽全力的挥霍汗水。仿佛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了那个女孩,他将变成毫无感情的机器人,世间一切变得黯然失色。
我从不嫉妒徘徊在他身边的人,每个人都比我勇敢,最起码他们有意或无意的靠近了他,而我不敢,我如蝼蚁般在他的世界里感受着窒息般的爱,苟且偷生,还以此为快。
他在高三那年终于追到了那个女孩。
我听见他的朋友问他,“陈稳,你为什么要这样拼尽全力的爱她?”
我看见他听到关于她的一切时嘴角扬起的笑,脸颊上泛起的红晕和眼底的满足。他迎着阳光说:“年轻时若没有一个爱到痴狂的人,那怎么能叫青春。”
高三毕业,我听说他们在闹分手。他的一群狐朋狗友之间传的沸沸扬扬,陈稳和她要分手了,原因是女孩要去北方,陈稳想留在南方。
我大概比所以人想象中都要了解陈稳,他最怕冷,冷到不行时喜欢钻进朋友的衣服里,他甚至有一次穿了两双袜子都被我发现了。陈稳又是一个特别讨厌干燥气候的人,他在夏日初秋的时候,甚至矫情的买了一台加湿器放在班里头公用!这样的人,我用脚指头都能想到肯定会选择留在南方。
可惜他还是走了,为了那个女孩,填了那女孩同样的志愿,甚至最后进了同一个系!
他和女孩和好,和好如初。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很奇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冲动的选择。是的,我也跟过来了。就像陈稳说的一样,年轻时总该有一个爱到痴狂的人,就像我那么强烈的爱着他那头褐色的小卷毛。
上了大学,篮球照样打,朋友照样交,换了学校对他来说似乎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他走到那里都注定的人们围绕的中心。一个阳光的少年,在这个充满阴霾的社会里,不论如何都该是亮点。
大三那年,我第一次和他说话,是因为下了雨的篮球场上,他一个不停的拍球,不停的扣篮,而观众只有我一个,至始至终,直到雨停的那一刻,来人撑着雨伞来来往往,只有我坐在一旁,迎着大雨望他。
雨停时,他也停下来了,湿答答的小卷毛贴着脸,他抬头时,娟秀的脸蛋显得越发白嫩。我看的出神,直到他走到我的面前,掀起了我的头发......
“你......真好看。”
他随即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雨后晨光从树梢间挤下来,四下无人,唯有我和他,像是许久未见的兄弟,他用纤细的手指将我的头发撸上头顶,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他说:“这好像是第一次见到你,怎么感觉那么熟悉。”
我们各自回了宿舍,梳洗好了身子才重新在篮球场相遇。他带着我去了美容院,修剪了我乱糟糟的头发,陪着我选了一身帅气的服装,他从书包里掏出了一瓶水密码爽肤水,倒在手上揉了揉,“啪啪啪”的拍在我的脸上。
“这么帅气的人,为什么不稍微打扮一下自己呢。”
他感慨着将我推到了镜子前,我差点以为陈稳带我整了个容!
他说我的名字里三个字都带木字旁,很奇特,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大树,大树”的叫我了。
学校里帅气的师兄们面前,我总是低着头默默的从旁边路过,终于有一天,我抬起了头,正大光明的走在路中间,心安理得的接受众人的注目礼,闭上眼时,我以为自己变成了陈稳,从丑小鸭变成了像他一样骄傲的天鹅。
他却在这个时候才垂下了头,一脸忧伤。
“为什么一个人在篮球场打球?”我问他,声音很轻很轻。
他走近了我,突然垂下了脑袋,额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大树啊大树,你若真是大树,就借我靠一靠吧。”他撅着嘴,似乎强忍着脾气,“我快委屈死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她总是要离开我,上次是这样,上上次是这样,上上上一次也是这样。她这一次又说要走了......她要去留学了,新加坡那边呢,好远好远呐。”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经历了多少分分合合,我也不会为此觉得陈稳这样做不值得,我只是心疼他,因为他的受伤等于是在我原有的伤口上撒了盐。
他和我讲了好多和她的事情,直到她走了,真的离开了,留下了孤独的陈稳,他的身边只剩下我。
我对自己说,林枫松,你是一棵大树,在陈稳的身边扎了根,只要他需要,他回头时,他往后靠时,你必须无条件存在。因为你是陈稳唯一的大树,因为你是深爱陈稳的林枫松。
我对自己做了无数次的催眠,可终究,我敌不过他一句“可我爱她”。
因为爱,他决定追寻着她的脚步,去有她的世界,弥补自己心上被挖空的伤口。他对我说他要去新加坡,他还想最后在追她一程,说不定成功了呢。我终于暗自苦笑,终于无奈的接受了这个真相。
外人看起来你是那样疯狂,可只有我知道你喜欢她不是意外,是从我碎成渣的心头上踏过去最深刻的脚印。
他终于也走了。
我的世界不再只是围绕着他不停的转,不会在看见他时感受到跳动的心脏有多么的疼,再也没有可以让我在篮球场上狠狠的盯着一个人......我该感到庆幸!唉?下雨了吗?眼前……怎么有点朦胧?
后来,好几年里我都没有在遇见他。
几年后,我考取了博士学位,在大学里任教,像是对这段荒唐青春无法释怀一样,我真的无法离开这里。
抱着一大堆的文件,我淡然的走过翻修过好几次的篮球场。谁都不会知道,曾经有个人在这里迎着倾盆大雨陪伴着另一个人。
我出神的时候,路前方传来了喊声。
“嘿!林教授!”
我停下了脚步。
“怎么样?想不想看我打一场漂亮的篮球?”
后来我问他,追去新加坡的结果是什么。
“年轻时若没有一个爱到痴狂的人,那怎么能叫青春。”他笑的怅然若失。
我学着他唇角扬起的弧度。
“你也不年轻了。别走了,追不上的就放她走吧。”
他又一次在我面前垂下了头,轻轻的靠在我的肩膀上。我伸手,心安理得的拥住了他。
陈稳,我的肩膀是你永远专属的大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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