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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必知丨单位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可领取补贴

HR必知丨单位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可领取补贴

作者: HR充电桩 | 来源:发表于2020-05-29 13:33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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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龙去脉

    龙首:

    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文件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可按以下条件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一)招用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城乡“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 招用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招用除本条第㈠项规定外本市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龙尾:

    京人社就发〔2016〕264号文件 《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该文件在308号文的基础上扩大了四种人员范围:

    (一)毕业年度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本市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由本市接收的批准退出现役时间尚未超过一年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三)与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且享受失业保险基金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的人员(以下简称“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

    (四)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实施化解过剩产能、疏解搬迁以及其它全市重大调整改革项目、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企业中,需分流的本市职工(以下简称“本市分流职工”)。

    适用主体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

    注意: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村集体组织公益性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改制的村集体经济实体不列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补贴条件

    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每人每年5000元。

    社会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本市分流职工的,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直接招用扩大范围人员后,应按照本市规定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单位就业登记或转移就业登记。

    其中,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补充提交《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和《毕业证书》;

    招用退役士兵的,补充提交《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义务兵退伍证》或《士官退役证》;

    招用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本市分流职工的,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比对相关信息系统数据记录。

    作者:萌儿,身高162,曾经的瘦子,三观和五官一样正,套路却没思想深,简而言之,钢铁直girl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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