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对保健食品、网购食品等监管要求,并明确禁止对保健食品制定地方标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86条,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
最严食品安全条例诞生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都是国家和人民最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经济水平提升,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发生变化,尽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在稳步提升,总体形势不断好转。但仍存在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部分食品安全标准之间衔接不够紧密,食品贮存、运输环节不够规范、食品虚假宣传时有发生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
因此,依据新《食品安全法》针对现有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出台了配套法规,保障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五个角度出发,严把每一道防线
此次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共10章86条,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细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
通过细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以及生产经营、贮存运输、追溯体系、市场退出等全过程管理要求等,来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
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者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与此同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让不法分子断不敢以身试法。
三是实化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
例如,《条例》将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法律规定等等,减少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通过完善农业投入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明确风险交流内容、程序和要求等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五是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以往有效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做法将得到进一步开展。通过建设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录、补充检验方法等,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条例》对现存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供了监督执法依据,并对食品违法行为“零容忍”,对食品违法者作出最严处罚,通过这五方面的完善、监督、执行,全面保障食品安全,推动社会共治共享。超极探针也通过自身产品努力,实现食品企业、执法监管以及市场群众三方共建良好的食品安全共享生态,保障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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