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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一夜酒的老公,早晨五点就开车去了海边,由于家里地大,如果从家里走到地的那一头,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何况他还带着鱼缸水桶一类的东西,因此他开车去的,就是夏天带着狗狗去游泳,基本上也是开车过去,从温哥华带来的喵王,已经走了三个年头了,它就葬在海边的地里,每次老公去海边的时候,都会去看看它的墓,这是陪伴他十六的喵咪,因此念念不忘。
他去海边垂钓现在是三文鱼的季节,我早晨起来给孩子做早餐的时候,他打来了电话,告诉我他在海边垂钓,由于早晨时间紧张,没有说上几句话,我就放下了电话,等孩子坐上校巴,我才给老公打去了电话,我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吃早餐,他直接告诉我,他不吃早餐了,听见他说话有些模糊不清,知道他还在喝酒,喝了一天一夜,不吃东西不睡觉,现在又跑去垂钓,我看铁人三项赛应该增加一个喝酒比赛。
中午时分,老公拎了一条三文鱼回来,说是他钓的,再看他衣服上都是泥巴,他告诉我,车子陷在海边的泥里,开不回来了。这个季节地里潮湿的,不能开车去海边,如果不是喝酒,我想他也不会开车过去的,“ 那怎么办?” 我问他,“ 明天找个拖车来 ” ,他说的轻巧,找拖车那要150加币,看来这条鱼是黄金价了,值150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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