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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好心 做好事 当好人 有好报

存好心 做好事 当好人 有好报

作者: 兰桂腾芳 | 来源:发表于2018-01-04 22:23 被阅读1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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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玉林博白县的一个幼童经过马路时被车撞倒,肇事车司机逃逸;路过的行人视而不见、有意避让;最终还是一个7岁的小学生将其拖到安全的地方,之后小学生向一个大人求救,却遭到了拒绝。

    这不禁让人想起2011年发生在佛山的小悦悦事件,小悦悦被货车碾压后,7分钟内18名路人经过,发现受伤的小悦悦倒在路中间,但他们没有伸出援助之手,造成了小悦悦受到第二次碾压。最后,拾荒阿姨陈贤妹发现了小悦悦,将她拖离了现场。但不幸的是,小悦悦重伤不治,最终离开了我们。

    广西玉林博白发生的幼童被车撞事件,相对较轻,肇事车是一辆三轮摩托车,而不是一辆货车,同时因为后来7岁小学生的及时救援,没有造成二次伤害,不致于夺走幼童的生命。但是,与小悦悦事件相比,此事有更恶劣之处,这一次的肇事者明明知道自己撞了人,不仅没有施加救援,反而加大马力迅速逃离了现场。

    逃离的肇事者,麻木不仁的路人,趟在地上不断呻吟的小孩,构成了一幅悲凉的画面,这个画面就象一把刀一样,插向了我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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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了交通事故,不管谁是谁非,当下之急,当事者要想方设法营救伤者,而不是逃之夭夭。因为一方的逃离,完全有可能造成三种结果,一是伤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加剧伤情;二是伤者受到二次伤害,危及生命;三是肇事者要背负更大的刑事责任。

    逃逸的肇事者,良心大大地坏了,良心被狼吃掉了。对这种人,公安部门要加大侦破力度,尽快将之辑拿归案,绳之以法,让他在牢狱中感受度日如年的痛苦,并让他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正如小悦悦事件中的肇事司机最终付出了两年半的牢狱之灾、30万元赔偿款一样。

    救死扶伤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也是一种美德,发生了交通事故,作为路人和旁观者,我们不能见死不救,要立即停下匆匆的脚步,迅速将伤者带离现场。而两起事件中的那些路人,我估计他们的眼睛都瞎了,他们看不到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伤者,他们视而不见,别人的痛苦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丝毫关系。

    人啊,就不能将心比心吗?假如,躺在地上的人是自己,难道我们就不渴望得到别人的援助吗?假如,躺在地上的人是自己的亲人,难道我们就不渴望我们的亲人得到别人的相助吗?

    人啊,谁敢保证自己一辈子一帆风顺,谁敢保证自己没有一点闪失。多做点善事,就为自己多积点德,多行好事,就为自己减化点风险。

    作为成人,我们平时如何教育我们的小孩呢?是教育我们的小孩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还是教育我们的小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培养一颗冷漠的心?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言传身教极及重要。就象博白事件中救人的小学生日后接受采访时说到:“老师教育我们,别人有困难,我们要去帮助他。”

    我帮你,你帮我,爱就象电流一样在人与人之间不断传导,这个社会就会到处充满温情,世界也会变得更加美好。

    如果有一个人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同样,他的做法也会影响到其他人,对他人产生负面作用,这种人多了,这个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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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点爱,这世间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三十年前,歌星韦唯在春晚上演唱的歌曲,仍然历历在目。歌曲为一名受到资助的患病少女而作,目的在弘扬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精神。

    而今三十年过去了,“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些字眼仍然经常出现在新闻头条,人啊,到什么时候才明白这些简单易懂的道理呢!

    勿须说世人太冷漠,勿须说世态炎凉,每个人先扪心自问,自己做的怎么样?假如是我们自己,那天刚好从车祸现场路过,我们会怎么做?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否还心存善念?

    别人怎么样,我们就应该那样吗?那要因人而异。别人做好事,我们要见贤思齐。别人冷漠,我们不能随其流而扬其波。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愿天下好心人都有一个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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