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认为,要了解社会,不仅要读“有字之书”;还要读“无字之书”。读无字之书的方法就是游历以广学识。”有生第二次读到“无字与有字之书”,第一次听到是1995年,在某报社编辑部学习时,从一位带我的老师嘴里听到的.....第一天上班时,我上楼,她下楼去打水,她并不看人,也没有微笑,没有表情,只是流露着淡淡的忧郁。没想到,她竟然是带我的老师。她是艺校毕业,学过戏,学过小提琴,还会拉手风琴......酷爱文学的她,自学中文,当了一名记者兼编辑。我的第一篇文章,是由她指导的,她还一举创新以往版面的风格,让我们每个发表文章的人,都配一张自选相片。现在看起来,很普通,在当年,感觉很特别。我们不是名人,不是先进,却因一次习作,而要上报纸,更重要的是,不仅是文字见报,还有照片,那可让不喜欢出名,不喜欢张扬的内心,扑腾了好一阵子.......不知是因为脚步太慢,还是因为年龄大了,无所作为了,每见景见字,都不由得联想到过往一幕幕人事。这位老师,已退休,跳起广场舞,走上了舞台,与十几个舞伴一起参加表演。又过了一段时间,见她又发出了拉小提琴和手风琴,与三五一群组建乐队,为独唱配乐的相片。不知她是否还会在某个午后,泡上一杯绿茶,听着一首名曲,写下一篇当下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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