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迎香)近日,山东省威海市“5.09”客车纵火案的新闻发布会召开。今年5月9日,威海市一幼儿园负责接送学生的租用客车在上学途中突然起火,导致车上的11名学生、一位女教师和司机共13人不幸离开人世。经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缜密侦查,起火缘由系司机个人人为实施。此事件一经报道,引起了社会的指责,这种行为害人害己、丧失人性,人神共愤!
为什么司机会携带汽油上车危害自己和他人的性命呢?那11个孩子和他不会有什么深仇大恨吧?或者是有别的目的?经过有关方面的进一步调查,答案水落石出,也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司机纵火的原因是他的加班费和夜班费被停发,自己的工资收入减少,于是私自便携带汽油上车导致了上面的悲剧。我一开始觉得他很可悲,就只是因为自己工资减少了这一点小事想不开,结果搭上了自己和他人的性命,这样值得吗?
但是鲁迅说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仔细想想,我对他的怨恨已大于同情。其实他完全可以采用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把自己送上不归路呢?我们生活在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度,从小就受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教育。他的加班费、夜班费被克扣,属于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他完全可以去找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利用最后一道防线——法律来保护自己。这些举措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用人单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作用。合法的路他都不走,偏偏不用法,甚至还不守法,故意伤害了无辜的人,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践踏。
同时,这样做也是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和不尊重。为什么非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呢?而且工资被克扣就自寻短见,这是对自己生命来说是不公平的。最可恨的一点是,他竟然用自己的不满去伤害那些无辜的孩子们,请问:如果车上是你的孩子,你还会这么做吗?这种报复社会的心理是对他人生命权的赤裸裸的践踏。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11个无辜的孩子在无知的年龄被白白害死,纵然是谁也会黯然垂泪。那群孩子本该开开心心地去在学校学习、玩耍,却在上学途中不幸遇害,在花一般的年龄生命却戛然而止,不禁令人扼腕叹息。试问那个自私的司机,你为什么丧失人性到如此地步,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内心难道没有受到良心的谴责吗?我想对司机说,社会是很美好的,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糟,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不满就做出极端的行为,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没有了,你还要工资干什么呢?难道你的工资比13条人命更有价值吗?
遵守法律,尊重生命,这是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害人害己,这样不值得。生活如此多娇,让我们且行且珍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