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看见我的第一眼就不加思索地说:好丑啊,就叫阿丑吧!我极力辩解自己只是体型魁梧,有点肥胖而已,然而阿丑还是成了伴随我一生的小名,几乎遮蔽了依肤色而命名的大名:阿灰,灰不溜求之意。我对这俩名字都不甚满意,过于写实了,我不求有宝玉初见黛玉时送“颦儿”的待遇,难道不能稍稍写意点吗?有一次听到女主说她有一本家姑姑叫狗粪,还有一阿婆叫猪不吃,我偷笑了好几天,相比较,阿丑阿灰还是要好许多。世人都说孬名好养活,我也就释然了。
我的故乡在风景秀丽的南方,一出生就被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北方小城的x超市,在这儿,我的世界里只有黑白两色,黑是黑暗,白是白炽灯。我与我的兄弟姐妹们拥挤在一个超大的筐筐里,每天被无数人拨过来翻过去,可被领走的总是邻家的阿哥阿妹。我很羡慕他们色彩鲜艳,身材小巧,伶俐可爱。羡慕归羡慕,我可一点也不自卑,我一直记着出发前主管在动员会上的讲话:你们是首次运用xx技术一次压宿成型、无接缝……你们最大的优点是宽厚耐磨防滑……当时急着看外面的世界,断断续续听了些,当然我还知道价格也不菲,在2001年我阿丑市值十三大元,比左邻右舍的阿哥阿妹都贵好几块呢。我本就不靠颜值吃饭,因此我在耐心等待,等我的伯乐,等我生命中的那个“真命天子”。
永远记得那天,一个清秀俊朗、衣着得体的男士拿起我反复折看,又摸了摸阿黑,问了问服务员价钱,便带走了我、阿黑、阿黄与阿玫。那是不寻常的一天,那一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清风徐徐。生命中多次回忆起那天,每次都激动不已。后来细细思量,其实只是一种美丽的想像的错觉,过度的愉悦让我把白炽灯当成了明媚的阳光,把人声鼎沸想像成了鸟语花香,把风扇转动带来的混浊的流动的空气想像成了清风。回忆就像过滤器,滤掉了丑陋,只剩美好。记得那天一路哼着江南小调随着男主回了家,并见到了女主与小主。小主没正眼瞧我们,小主那时四岁多,她的世界里只有漂亮的芭比娃娃与她的粉红色的梦——粉鞋粉衣服,一切都是粉色的。女主只看了我们一眼,留下句好丑啊就急急忙别的去了。我打量着今后要安身立命的这个地方,宽敞明亮、素朴整洁,关键是有自然的阳光与流动的空气,从南方来的我很喜欢这里的干燥,我的生命之旅将从这里开启,生命的价值将在这里实现。
依大小做了大致分工,我与阿黑属于男主,阿黄阿玫属于女主。女主每天总是大着嗓门阿丑阿丑地叫着,仿佛向全世界宣告我的丑陋一样,也许她是觉得好玩,可每每这时我便面灰耳灰,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但听惯了,便觉亲切起来,如果有哪天不叫,还怪寂寞呢。其实女主很关爱我们,通常一周要给我们洗一次全澡,打上茉莉花香的肥皂,用硬刷子里里外外刷个遍,清水冲洗干净,最后再拿到窗台上晒个太阳,真是舒服的不要不要的。每当这时我就会睡个别有风致的小觉,做个美梦,梦见我烟雨美如画的江南。我的美梦通常被敲门声惊碎,男主下班回来了,我开始上岗了。一挨近男主,便有一股浓烈的熏衣草的味道扑面而来(女主坚持说是这味道),呛得我只咳嗽,还流下了几滴泪,刚才的小清新一扫而光。男主性情温和,也算勤快,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晚上总是懒于洗涮,他的吻总是送不出去,可能与此有关,总之与我初见时的形象已渐行渐远。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他的懒散洗涮也严重影响了我生活的环境,有一年夏天,我的皮肤发了炎,痒痛难止,而且还传染给了经常拖我的小主。男主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接下来的几周内天天泡脚,有时加点药水,有时加点盐,有时加点醋,我阿丑也藉此体会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咸。随着男主的康复,我也恢复了原样,就像一句广告词说的:你好我也好。无论有什么样的磨难,我只咬牙受着,我丝毫没有挑剔男主的意思,我对男主感恩在心,“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可以表达我的意念和情感,当然这句话不是我想出来的,是女主在听小说时,我听到的。女主平日里的话不多,可她很容易陷入痴迷,我亲眼见过她通宵通宵地打游戏,见过她不分昼夜地偷菜……这不,2018年的第一天又开始痴迷地听《追风筝的人》,除了吃饭动嘴外,几天都不与人说一句话,深陷于小说中,有时哈哈大笑,有时默默流泪,有时自言自语,像得了魔怔一般。我不耐烦听书中讲的事情,只是记下了这句话,我觉得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具亲和力。
我们的宽厚(面宽底厚)舒适得到了全家人的喜爱,小主在八九岁时就拖着阿玫、阿黄乱跑,长成大姑娘后干脆时时拖着我与阿黑。说实话,我们粗陋的外表根本配不上花样年华的小主,可她偏偏喜欢我们肥头肥脑的模样,喜欢我们带点弹性的厚实的底面,也喜欢走路时我们沙沙沙的声响,穿上我们仿佛人生解了束缚一般的自由欢畅。我与阿黑的底部布满了数不清的小圆圈圈,主要是减震防滑,可与地面一接触就会发出声响。有一次,小主要写作业,女主便关了电视去看书。没电视看不爱看书又不能说话,那时还没有手机可玩,男主便陷入手足无措的无聊之中,于是他在地上走来走去……我知道此时应该保持安静,绝对安静,我挠男主的脚心拼命提醒他,他似乎听不懂,越发欢实地从一个家走到另一个家,沙沙沙沙沙沙……就像密集的雨点打在干枯的玉米杆上,一定也扎在女主的心上。果然,女主火冒三丈地说你成心的吧,你故意的吧,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阿黄扔了过来……那是阿黄第一次空中飞行,吓得浑身颤抖、面如土色。也许男女有别,我被飞的时候感觉就像坐过山车一样惊险、刺激、过瘾。那时男主女主年轻气盛,半句话不对付就能吵个鸡飞狗跳,不时还让我们飞一飞。那时我也年轻,甚至期待多飞一会,再多飞一会……
主们不在家时,我们四个便聚在一起嬉戏、侃大山,主们一回来,我们就愉快地投入工作,舒展他们的筋骨,拂去他们的疲惫。清风环绕,鸟声鸣鸣,日子张驰有度,生活惬意舒心。我以为我们会相亲相爱、相陪相伴到终老,然而一场离别打破了以往的宁静。相伴十年的阿玫随着小主去了一个叫远方的中学读书。小主毕业后,又把阿玫带回了乡下老屋,阿玫在那里过起了牧歌式的田园生活。阿玫纯真可爱,性格活泼,每次热烈的气氛都少不了它的营造和烘托。阿玫走后,我们暗然神伤、无精打采了好些时日。当初以为只是小别,谁曾想竟是永别!可苦了与阿玫过从甚密的阿黑,至今仍沉浸在别离的悲伤之中。
阿玫走后不久,又来了一个新伙伴,叫阿红,色泽热烈却内敛沉默。是女主陪小主读书时带回来的,鬓边一直别着一朵心型小黄花,身型瘦小别致可人。也许受了当时读书环境的影响,她温文尔雅知书识礼。因为过于瘦弱,女主平常很少亲近她,只是在人多的时候或洗澡的时候,应个急。而阿红仿若庄老之徒,对此从不抱怨从不委屈,而是逍遥于内心的天地,自由自在,不悲不喜,安然度日。因此,虽然交往不多,我却始终尊重她。
自2001年被男主带回家迄今已经十八个年头,十八年是段不短的时光,十八年能改变许多,比如小主已由懵懂孩童出落成了婷婷玉立的大姑娘;比如曾经风华正茂的男主女主鬓已星星也,也懒得飞我们了;十八年的时光磨掉了我们深深的防滑刻痕,我也是真成了灰不溜,是真丑。但十八年的时光也检验出了真正的品质,在鞋来鞋往中大浪淘沙般留下了温柔敦厚的我们,于此来说岁月最深情。女主曾经去各大商场询问是否有我们的同族学弟学妹,正好碰到一个当年营销过我们的服务员,他说我们是世上绝无仅有的一批,此后再没见过质地那么好的……可谓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不过,我没有那种悲怆感、孤绝感,我生而为鞋,很知足,有幸来到此主家,很幸福。我的余生不知有多长,只要一息尚存,我还是想说:
“为你,千千万万遍!”
我叫阿灰,小名阿丑,是一双拖鞋。
阿丑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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