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中一年级开始,我就特别喜欢看小说,周末经常坐汽车跑20公里路去买书,那时候傻乎乎的,也不知道去书店租,把零花钱都花在买小说上去了。
看完和同学互相传阅,慢慢读的小说多了,就琢磨着自己也写一本小说。于是学习之余,我开始写小说,休息时,脑子里想的都是书中人物和故事情节,主人翁的名字改了几十次,怎么都不满意,总觉得不够一鸣惊人。
那时候家里没有电脑,羞于让别人看到自己“不务正业”,我就买了带锁的笔记本,一有灵感就记下来,写完就用一把小锁锁得严严实实的。渐渐的,笔下的人物好像活了一样,他们按照自己的性格和处事方式,展开不一样的绚烂人生。
记得有一次,我一边帮爸妈做事,一边构思一个关于“主人翁阔别重逢”的场景,把自己感动得不得了,鼻子发酸,眼眶发红,眼泪止不住往外流,一不小心被我爸看到了,老爸以为我不乐意帮着做事,笑骂我几句,闹了个大乌龙,我哭笑不得。
记得最后写了两个厚厚的笔记本,修改了好几遍,但是不知道怎么投稿,再加上临近中考,这本“巨著”就被我放下了。
若干年后已经上了大学,有一次收拾房间,我又翻出了这本小说,重头到尾看了一遍,那时候的我,已经看过数以千计的小说,口味养叼了,再看自己的,文笔和情节构思怎么那么幼稚呀。
虽然那时候已经知道怎么投稿了,但是不好意思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拙作”,于是躲在房间里付之一炬,火蛇吞没了我的文字,随之化为灰烬的,还有我那少不更事的豆蔻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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