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穿过那扇窗户,在白墙投影。
略微弱的那束光叫醒了我,我睁开惺忪的睡眼,伸手触摸它,淡淡的,带着丝丝温暖……
特别欢喜三四月份那刚升起的太阳,总是那般柔和。
静悄悄的光爬上床头亲吻我的脸颊,轻轻把我唤醒,代替了那闹钟声。
这是一种仪式感,一种特别珍贵的仪式感。
有的时候想念一个人,特容易,只需一点同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上大学的时候,宿舍共四个室友就她定闹钟,然后,每天清晨,是她,用那低低且温柔的声音唤醒我们,我们也特别享受。
闹钟,是一个唤醒我们这群懒惰的工具,然而它只是一个冰冷的工具,不带一丝温度的工具,任何吵闹的唤醒只会给还在睡梦中的我们带来厌烦。
而她,不一样。
大学以后,再也没有人如她那样,轻轻唤醒我……
我珍惜此刻的感觉,珍惜这样的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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