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
他当我是朋友,我假装他是我朋友。
这样的单恋或者暗恋最无可奈何,不能进一步做一辈子的情侣,也舍不得退一步成为忘于江湖的陌生人。
他在寻找远方,而我,在仰望他。
01
如果我在终点等你,你来或是不来。
毕业后,方方和大伟各自坐上相反的火车,在相背的轨道上越离越远。
大伟是系里的才子,也是副主席,完全有能力竞选主席,可他把机会让给了方方,因为方方的智育成绩不够,需要额外加分才能确保国家助学金落入麾下。
方方和大伟从小一起长大,在地里捉过青蛙,在河边摸过螃蟹,看过萤火虫,也数过星星。
外人眼中幸福的一对,只有方方知道大伟不过是在保护她微小到尘埃里的自尊。
第一次告白是高中运动会,方方在1500米的跑道终点等他,递上水,递上毛巾,再递上一个大大的拥抱。
方方脑袋微侧,在他耳边说:“冠军,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大伟有一刹那的惊愕,不动神色的拽下方方的手臂,冲她微笑。
阻隔开边上看热闹的吃瓜观众,把方方揽进臂弯里:“看什么看,没看过感情这么好的俊男靓女啊。”
然后,大伟躲过了兄弟揶揄,同学打趣,在无人的地方才跟方方坦白,只当她是朋友。
于是,两人用水笔把大拇指涂成红色,在契约上按下手印:在大伟没有碰上命中注定之前不得拒绝方方的一切骚扰行为。
奖学金到账的那一天,大伟去了深圳,方方回了老家。
临走前,方方系上大伟的领带,指着老家的方向说:“大伟,我在那里等你。”
只是这一次,大伟没有回来,在深圳的第二年,大伟找到了命中注定,回家探亲,领证的路上碰见了方方。
方方打完招呼,竖起大拇指。
泪眼婆娑的跑回家,摊开保存完整的契约。
她打电话给我:“大伟要结婚了,这张契约我撕还是不撕?”
她在终点等他,他来了,只是带着户口簿回来。他越过她,走向民政局。
如果他的终点不是你,即便你走遍天下,也到不了他要的终点。
02
这大概是最为平凡的爱恋,没有狗血的桥段,男生不傻,女生不痴。
结局也在意料中,单恋了七年的她,和保护她七年的他,终究还是分开了。
从此,方方变得悲春伤秋,甚至起了去深圳找工作的念头。
我捏着当初签下的契约:“他都结婚了,你干嘛还不放他走。”
方方把契约撕成碎片:“可我还是喜欢他,无可救药的喜欢他啊!”
看吧,傻人到处都有,悲伤满地都是,是执念太深还是爱的太满,他若不幸福,她在心痛。他若幸福,她心更痛。
我没有办法给方方安慰,也没有解决的办法。
因为,我跟方方一样。
我和A君是朋友,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
睡前发的一段长文字,他回复我:“哈哈哈,晚安。”
离家前坐上一天一夜的火车,他回复我:“路上小心。”
我们猜拳喝酒,互抄作业,可以在公车上坐相邻的靠座,在影院笑得四仰八叉,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
好像是天下最配的那一对。
但只要我稍微跨过朋友的界限,他就会防毒蝎蛇虫一般,瞬间变脸。
方方说我抓紧时间找个人嫁了,赶在A君之前,气死他。
后来,我谈了一个恋爱,对象高高瘦瘦,震得住场,也讲得了笑话。在父母的眼里,他是完美的结婚对象。
我们见过家长,也熟悉了彼此的朋友。
在一次聚餐中,我喝的烂醉,嚷着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名字,不是他,是A君···此刻,A君就坐在餐桌对面。
太TM丢人了。
假如我的意识能再清醒一点,一定会趴在桌上装睡。
据方方事后描述,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完美对象硬是抱起我,对着A君的位置说:“这会是她最后一次叫你的名字,以后我不会让她喝醉。就算醉了,叫的也会是我的名字。”
帅爆了。
这种帅足够我回味一百年。
所以,我决定放A君走,跟这个帅比度过接下来的一百年。
03
你和他是偶然相遇的农夫和蛇,他是蛇,你是农夫,纠缠的越久,你越受伤,所以,他要走,你就放他走。他走,你也走,还要不回头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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